故事快傳_第31章 罪惡形成因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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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手C:

我方並不認同正方觀點。我方以為,罪過構成的首要身分是社會民風和內部環境。馬克思說過“人的本質並不是單小我所固有的籠統物,在實在際性上,它是統統社會乾係的總和”。這表白人是受社會環境影響的。以青少年犯法為例,很多青少年發展在不良的社區環境中,四周充滿著暴力、毒品和犯法行動。他們在如許的環境中耳濡目染,逐步接管了這些不良的行動形式。比如說一些窮戶窟的孩子,他們看到身邊的人通過擄掠等犯法行動獲得所謂的“尊敬”和財產,就很輕易仿照。這是社會民風和環境對他們的誤導,而非他們天生就有犯法的偏向。在這類環境下,青少年貧乏正麵的表率和主動的指導,他們所打仗到的都是犯法行動帶來的短期好處,久而久之就會以為這是一種普通的儲存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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