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曾經有個綠林悍賊,名為“林五”。此人奸騙擄掠、無惡不作。這賊子生來腳心處就長有一寸多長的黑毛,能夠日行五百裡,都快趕上寶馬良駒了,以是人送匪號“飛毛腿”。
毛豔玉一氣之下,便調撥那公子親手弑父,不料事情很快敗露,她又被官府拿獲。這回是二罪並罰,罪在不赦之列,被判處了極刑。
鴉片戰役期間,英軍攻入中國浙江,到了次年俄然撤退,駐守南邊的清軍統帥虛報軍功,向清廷報捷稱“光複失地”,因而將軍、參將都被加官晉爵、論功行賞,但本地人丁耳相傳的究竟,卻另有隱情。
明、清兩代刑法特彆殘暴,這是要讓人們籌算犯事之前,得在內心細心衡量衡量,有冇有膽量冒犯國法?倘若捨不得本身這一百多斤肉,趁早老誠懇實地過日子,彆起歹念。
相傳年底歲暮之時,恰是漁民們大量捕魚的時候,他們紛繁放烏鬼下湖,但是接連幾日,竟然半條魚都冇有捕到,漁民都感遭到非常奇特。此中有的水性比較好的漁民親身下水探查,才得知本來湖中魚群已結為一座魚城。
舒大人立即叫住士卒,走上前去扣問事情端倪。士卒稱剛在軍中巡查,見此人鬼鬼祟祟,形跡可疑,因而上前盤問。那人公然不敢應對,轉過身翻牆就跑,矯捷如同猿猴,誰知他跑出冇多遠,身上癲癇發作抖成一團,這才被士卒抓住。顛末搜尋,發明此人懷中有兩袋軍糧白米,以是鑒定此人是個竊賊,盜竊軍糧是要當場正法的罪惡,便不由分辯要拉到荒地砍頭。
偷人頭
在公堂之上審判之時,毛豔玉自行提筆謄寫供狀,語句不俗、字體富麗,並且官員鞠問她的時候,她也是應對安閒,引經據典,出口成章,讓在場旁聽的世人無不為其可惜,都說如許才貌雙全的女子人間罕見,何如犯下了性命案子,按大清刑律,必定是極刑難逃。審案的官員顧恤其滿腹才調,就斷了個秋後絞刑,不過還是得先騎木驢遊四門。臨刑當天,來看熱烈的人不計其數,把街道都圍了個水泄不通。誰料這毛豔玉命不當絕,騎完了木驢以後,劊子手剛要把她絞死,便俄然傳來動靜――光緒天子即位即位,大赦天下。此女竟得以被赦出獄,官方一時傳為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