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_第36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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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楊』顯係『相』之誤,當改。

若夫周滑之、鄭天孫申、陳公孫寧、儀行父、荊竿尹申亥、隨少師越、種乾、吳天孫頟、晉陽成泄、齊竪刁、易牙,此十二人者之為其臣也,皆思小利而忘法義,進則揜蔽賢能以陰闇其主,退則撓亂百官而為禍難,皆輔其君,共其欲,苟得一說於王,雖破國殺眾不難為也。有臣如此,雖當聖王尚恐奪之,而況惛亂之君,其能無失乎?有臣如此者,皆身故國亡,為天下笑。故周威公身殺國分為二,鄭子陽身殺國分為三,陳靈公身故於夏徵舒氏,刑靈王死於乾谿之上,隨亡於荊,吳並於越,知伯滅於晉陽之下,桓公身故七日不收。故曰:阿諛之臣,唯聖王知之,而亂主近之,故至身故國亡。聖主明王則不然,內舉不避親,外舉不避讎。是在焉從而舉之,非在焉從而罰之。是以賢能遂進而奸邪並退,故一舉而能服諸侯。其在記:堯有丹朱,而舜有商均,啟有五觀,商有太甲,武王有管、蔡,五王之所誅者,皆父兄後輩之親也,而所殺亡其身殘破其家者何也?以其害國傷民敗法類也。觀其所舉,或在山林藪澤山洞之間,或在囹圄監倉纏索當中,或在割烹芻牧飯牛之事。然後明主不羞其卑賤也,以其能能夠明法便國利民,從而舉之,身安名尊。

#19『吏』字衍,據淩瀛初本、迂評本刪。

#18『世』字脫,據迂評本、淩瀛初本補。

賢人之所覺得治道者三:一曰利,二曰威,三曰名。夫利者以是得民也,威者以是行令也,名者高低之所同道也。非此三者,雖有不急矣。今利非無有也而民不化,上威非不存也而下不平從,官非冇法也而治不當名。三者非不存也,而世一治一亂者何也?夫上之所貴賞與其所覺得治相反也。夫立名號所覺得尊也,今有賤名輕實者,世謂之#17高。設爵位所覺得賤貴基也,而簡上不求見者,世謂之賢。威利以是行令也,而有利輕威者,世#18謂之重。法律所覺得治也,而不從法律為私善者,世謂之忠。官爵以是勸民也,而好名義不進仕者,世謂之義士。科罰以是擅威也,而輕法不避刑戮滅亡之罪者,世謂之勇夫。民之急名也甚,其求利也如此,則士之饑餓乏絕者,焉得無岩居苦身以爭名於天下哉?故世之以是不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也。常貴其以是亂,而賤其以是治,是故下之所欲,常與上之所覺得治相詭也。今下而聽其上,上之所急也。而惇慤純信譽心壹者,則謂之窶。守法固,聽令審,則謂之愚。敬上懼罪,則謂之怯。言時節,行中適,則謂之不肖。無貳心私學,#19聽吏從教者,則謂之陋。難致謂之正。難予謂之廉。難禁謂之齊。有令不平從謂之勇。有利於上謂之願。少欲寬惠行德謂之仁。重厚自負謂之父老。私學成羣謂之師徒。閒靜安居謂之有思。損仁逐利謂之疾。險躁佻反覆謂之智。先為人而後自為,類名號言,博愛天下,謂之聖。言大本稱而不成用,行而乖於世者,謂之大人。賤爵祿不撓上者,謂之傑。下漸行如此,入則亂民,出則不便也。上宜禁其欲滅其跡#20而不止也,又從而尊之,是教下亂上覺得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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