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眼睛是一如既往的淡褐色,笑起來像是貓一樣。
我迷惑的盯著他,這很好笑嗎?終究在我在我眼神沉下來的時候,他停止了笑聲,然後看我,奉告我,這天底下哪有不愛後代的父母。
“如果失利呢?”
或者阿誰時候我的喜好還麼有達到愛的程度,但是我仍不想不儘力就放棄,誰曉得這個男人是不是阿誰伴隨你平生的人。
我情願嘗試,如果我麵前這個女人,都如許的無所害怕,那我為甚麼不敢正視我的愛情。
本來不知不覺間,我已經是如許的存眷她,聽過她的每一首歌,曉得她的統統訊息。
厥後,我和他一起錄歌,連一個小小的轉音,都要要求完美非常,真是個嚴厲的事情狂脾氣。但是想起來,如許的脾氣彷彿也讓人討厭不起來,或者我喜好的是對待事情一絲不苟的人?
“權誌龍,冇有一個女人情願跟一個幾近見不到麵的男人談愛情的。”
一起出去喝酒,對酒精不過敏的我但可不是千杯不醉,有一天少有的喝醉後,迷含混糊的倒在一小我的身上,我隻記得身上有很好聞的檸檬香,然後就睡著了。半夜醒來,瞥見為了讓我睡得舒暢乃至3個小時後冇有挪動過肩膀的男人,看著他敬愛的蘋果頭,我迷惑莫非我喜好的是和順體貼的男人?
厥後,我看清楚了她的臉,我想,當時的我神采必然傻極了,我從冇想過會在YG的大樓裡瞥見她。
我,權誌龍,在發覺本身愛意的那一刻,最早想到的竟然是迴避。
“權誌......咦,人呢?”
我15歲時,分開從小長大的孃舅家裡,回到父母在洛杉磯的家中。我告彆勝賢,我記得從不掉眼淚的我走的時候哭了,因為看著勝賢泣不成聲的臉。但是我還是度量著但願,就要回到親生父母身邊了,一年隻能見幾次的人就要和我一向餬口在一起了。
我高傲的回家,我想向我的父親誇耀這統統,我勝利了,我做過統統偶像都不能做的事,我背叛我隨心所欲,我向來冇有走在支流的通衢上,但是我的歌一樣能登上各種排行榜的第一名的位置,我有環球幾千萬的粉絲,我的專輯能賣出雙白金銷量,我現在是超等巨星。
因而,我身上帶著三萬美金的學費,再一次單身一人從洛杉磯到紐約。我錄製了一張CD,內裡是我的歌曲,我自傲,我能獲得我想要的成果。
權誌龍番外
J蜜斯從不甘於做我的地下戀人,她是個高傲的女人,向來都是。
這段愛情就保持了短短的三個月,厥後我出道。
等我們昂首不見低頭見的時候,不成製止的熟諳了起來,何況她是TOP的姐姐,好吧,諒解我現在都不能信賴這件事情,哥的保密事情做的可真好。
我在想,這是哪個女人,is so cool!
名字?噓,名字可不能奉告你們呢?恩......那就叫她J蜜斯吧。
我們一起逛街,鬼差神使之下,我挽住了他的手臂,但實在,固然餬口在美國,不過我並不是很喜好肌膚打仗,但是彷彿麵對這個男人,我老是能安下心來,或許是,他曉得我從未對其彆人訴說過的奧妙?
我曾經愛過,不,或者隻是喜好過一個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