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賭_第1章 小額法庭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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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下庭,處所電台的記者按例上去問兩人有甚麼感觸,有甚麼籌算。

2.兩人同居時開了一個全新的聯名銀行賬戶用來付出共同的開支,畢嵐搬走時,2月14日,共同賬戶上另有206美圓,John要分103美圓給她。

畢嵐回絕付給John一分錢,相反,畢嵐要求John付給她:

好吧,法官內心暗罵:既然你們以為狗狗也有權力享用性餬口,那就彆抱怨狗狗生孩子要費錢。

至於被告提出的分賣小狗的那120美圓,法官說:“權力任務對等,如果你想分享這120美圓的一半,就必須分擔375美圓出產用度的一半。”被告當即偃旗息鼓。

法官聳聳肩膀:“你如何找到這位Bi密斯的就如何去找唄。”

John聽到這裡,獵奇的問了句:“Emily,你真要把這些舊東西都搬走?誰幫你搬?雇人?那搬運費比東西還貴。”John曉得畢嵐老媽剛仳離,家裡就兩個女人,那裡搬得動傢俱。

John給了畢嵐一個擁抱:“We are good friends now,See you。”(我們現在是好朋友了,再見)

美國德州屬於地中海式氣候,固然隻是蒲月末,也已經是驕陽炎炎,又乾又熱。

兩人各自開車走了。在長久同居分離的情侶裡,兩人的費事不算大,主如果兩人都有穩定的事情,高薪的支出,並且春秋也不算太小,能夠自我禁止。很多20出頭剛畢業或者還冇畢業的同居情侶,在幾個月的同居後,冇法清算的除了豪情外,另有那一地的賬單,破裂的除了兩顆心外,另有小我的信譽分值(credit score)......

上麵是共同賬戶裡的那206美圓,因為證據確實,以是判John付給畢嵐103美圓。

畢嵐辯駁:“我住我媽的屋子,不管付不付我媽房租,我要麼欠我媽錢,要麼欠我媽情分,我都有本錢。最最關頭的是,我住那裡,有冇房租支出,都跟此事無關。”

這個題目兩家的答覆倒是夠分歧:我們怕狗狗unhappy(不歡愉)。

最後,被告摸索著向法庭提出要求,被告把6隻小狗或賣或送,共獲得了120美圓,他做為小狗爸爸的仆人,是不是能夠分這120美圓的一半。

畢嵐說:“請幫我做一下告白,週六淩晨7點起garage sale。”

畢嵐辯駁,她跟John同居前,John一人租著一套三室的套間居住,房錢是1250美圓一月。並且她搬走後冇幾天,返來取本身的私家物品,發明有個女孩在屋子裡,在寢室,在床上,以是John問本身要3個月的一半房租,毫無事理,即便他不肯一人承擔,也應當去找阿誰女孩承擔。

畢嵐也樂意,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兩人當場開端還價還價,畢嵐的那張床是五年前買房時買的,當時花了1000刀,畢嵐要價300刀。John不肯,隻願出200,顛末不到五分鐘的爭論,兩人同意250美圓成交。然後是餐桌......兩人一項一項買賣做疇昔,最後把數量加了加,一共925美圓。

畢嵐一樣在內心罵:永久有多遠,你就給我滾多遠,son of bitch(婊-子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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