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連正要申明他從冇有幫忙漫衍過這類謊言,侯爵卻打斷了他的話。
“這統統真是糟透了!”他對他的證人道,“要我承認同德・拉木爾先生的一個淺顯秘書決鬥過,那是不成能的,何況還是因為我的車伕偷了我的名片。”
他不竭地反覆這幾個字,四周的人都被他震住了。
他說這最後幾個字的調子又勾起了於連的火氣。
他和他的證人足足等了三刻鐘,才被引到一間安插非常精彩的房間。隻見一個身材魁偉的青年,穿戴橙黃紅三色的晨服,倒頗像個大玩偶。他的麵貌表示了希臘美的完美和毫偶然義。他的頭出奇地狹長,一頭最斑斕的金髮梳得像金字塔似的隆起,理得非常細心,冇有一根翹出。“就是為了把頭髮捲成如許,”九十六團的少尉想,“這該死的花花公子才讓我們等了這麼久。”五顏六色的睡袍,淩晨穿的褲子,乃至繡花的拖鞋,統統都是合式的。毫無忽視之處。他的麵貌,崇高而又空虛,顯現出一種端方得體卻又分歧平常的思惟:這是典範的馴良可親的人,憎歹不測的戲謔,非常持重。
“我也這麼想。”交際家答道。
於連是個新來乍到的陌生人,因為生性傲岸,不肯每事問人,幸而也冇有犯甚麼大的弊端。有一天,一陣急雨把他趕進了聖奧諾雷街的一家咖啡店。一個身材高大、穿戴海狸皮號衣的傢夥對於連陰霾的目光感到奇特,多看了他幾眼,跟疇前在貝藏鬆時阿芒達蜜斯的戀人看他一樣。
他真想立即便同他決鬥。但是一個困難擋住了他。偌大的巴黎城,他冇有一個朋友,到那裡去找一個證人呢?雖有幾個瞭解的人,但他們都在與於連來往六個禮拜以後,便冷淡了。“我是個難相處的人,我現在遭到了嚴格的獎懲。”他想道。最後,他想到九十六團的一個前少尉,叫列萬的,常跟他一起鬥劍,於連待他一貫誠心,這時恰好去找他。
車門翻開了。騎士對峙要請於連和他的證人坐他的車。他們去找博瓦西先生的一個朋友,這個朋友給他們指定了一個溫馨的處所。他們一起上談的甚是和諧。隻要一件令人奇特的事,就是交際家還穿戴睡袍。
他很想曉得跟他決鬥的敵手是甚麼人,本身可否符合禮節地去拜訪他一次。他得著的一點點環境實在不能令人鼓勵。
“德・博瓦西先生毫不肯同一個木工的兒子決鬥。”
他們剛一分離,德・博瓦西騎士便跑去刺探動靜,但那動靜卻遠不及他設想的光彩。
於連經常自責,不該等閒放過那一次欺侮,以是這一次,便再也不能容忍那諦視。他立即上前要求解釋。阿誰穿號衣的傢夥口吐汙言,全咖啡店裡的人都走攏了來,過路的行人也都在門口愣住了腳。因為外省人的謹慎,於連老是隨身動員手槍。此時他伸手在口袋裡握住槍柄,不住顫栗。不過他還算明智,隻是幾次地向那人說道:“先生,您的地點?我鄙夷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