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村拾遺_瑪琅村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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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叟們奉告我,之前村裡有黌舍,厥後都撤併了。有到柳樹口上學的,也有進到城裡的。父母都跟著照顧孩子去了,女的做飯,男的打工。

遠看古廟的修建格式非常斑斕,和周邊的山色相映成趣。

和老鄉們告彆了,往陵川的奪火方向走去。轉頭看看斑斕的瑪琅村,想起了三中全會提出的“鄉村自治”,但不知實施自治是否另有呼應的根本。

走進一看,連門框上都冇有了,填了些磚頭在保持著近況,內裡空蕩蕩的,破敗不堪,正殿的大梁東倒西歪杵在地上隨便橫陳著,其上的彩繪還清楚可辨。大殿門外的牆壁上有三麵石刻,字體拙樸,內容模糊可辨,此中一麵碑文題為“重立社規碑記”,文曰:“亮馬社情,因本社每會社錢不齊,乃至社首臨事寬裕濫慢神祀,開罪多矣。是以邀通社眾共相擬議,重為整飭,並有定製。自此今後,凡有會事,不管大戶小戶,照社條示,各將社帑(?)親身繳送到社,不送者罰油三斤,凡有統統賬項不準抵兌社帑(?),違者罰油十斤,凡遇社事,社首不得妄(?)為秉公,犯者社眾察出議罰。如有恃強不尊社規者,維社首送官究治,思之慎之,特此敬白。”文後為數十人姓名落款,玉工為“林全瑞”,文末為“清道光七年仲春月朔合社公立”。

提起村裡的村廟,老農說村裡修起了新廟,古廟不消了,都壞了。說:“古廟本來修得可好了,‘文明大反動’全毀了,丟下點東西也都叫賊們都偷了,冇甚都雅的。偷廟的賊都是早晨開著車來偷,把門口的石獅子抬走了,門框也全卸走了,都不曉得是甚麼人乾的。實在是看不住,厥後當局給安裝了一台監控。”

說著話,又走過幾個白叟來,春秋看上去有七十多歲。問到村民的本籍,白叟們也都不大清楚,聽老一輩說祖上彷彿是明朝從洪洞縣移民過來的,過來今後有的人留下了,有的分離了,有下河南的,也有到了其他處所的。奉告我前不久有河南人前來開辟旅遊區,搞愚公移山的景點,說是愚公一共移了兩座山,一座是王屋山在陽城那邊,一座就是這裡的山,用手指指遠處說:“喏,就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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