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_第164章 九針論篇第七十八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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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裁:病在筋,無食酸;病在氣,無食辛;病在骨,無食鹹;病在血,無食苦;病在肉,無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成多也,必自裁也,命曰五裁。

足陽明太陰為表裡,少陽厥陰為表裡,太陽少陰為表裡,是謂足之陰陽也。手陽明太陰為表裡,少陽心主為表裡,太陽少陰為表裡,是謂手之陰陽也。

五臟氣: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語,脾主吞,腎主欠。六腑氣:膽為怒,胃為氣逆噦,大腸小腸為泄,膀胱不約為遺溺,下焦溢為水。

一者天也,天者陽也,五臟之應天者肺,肺者五臟六腑之蓋也,皮者肺之合也,人之陽也。故為之治針,必以大其頭而銳其末,令無得深切而陽氣出。

二者地也,人之以是應土者肉也。故為之治針,必筒其身而員其末,令無得傷肉分,傷則氣得竭。

五勞:久視傷血,久臥傷氣,久坐傷肉,久立傷骨,久行傷筋,此五久勞所病也。

五藏:心藏神,肺藏魄,肝藏魂,脾藏意,腎藏精誌也。

五發:陰病發於骨,陽病發於血,陰病發於肉,陽病發於冬,陰病發於夏。

五走:酸走筋,辛走氣,苦走血,鹹走骨,甘走肉,是謂五走也。

五者音也,音者冬夏之分,分於子午,陰與陽彆,寒與熱爭,兩氣相搏,合為癰膿者也。故為之治針,必令其末如劍鋒,能夠取大膿。

岐伯曰:請言身形之應九野也。左足應立春,其日戊寅己醜。左脅應春分,其日乙卯。左手應立夏,其日戊辰己巳。膺喉首頭應夏至,其日丙午。右手應立秋,其日戊申己未。右脅應秋分,其日辛酉。右足應立冬,其日戊戌己亥。腰尻下竅應冬至,其日壬子。六腑膈下三臟應中州,其大禁,大禁太乙地點之日及諸戊己。凡此九者,善候八正地點之處,所主擺佈高低身材有癰腫者,欲治之,無以其所直之日潰治之,是謂天忌辰也。

五並:精氣並肝則憂,並心則喜,並肺則悲,並腎則恐,並脾則胃,是謂五精之氣並於臟也。

黃帝曰:願聞身形應九野何如?

黃帝曰:以針應九之數何如?

黃帝曰:針之是非稀有乎?

五主:心主脈,肺 主皮,肝主筋,脾主肌,腎主骨。

九者野也,野者人之節解皮膚之間也,淫邪流溢於身,如風水之狀,而溜不能過於構造大節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挺,其鋒微員,以取大氣之不能過於樞紐者也。

五邪:邪入於陽,則為狂;邪入於陰,則為血痹;邪入於陽,轉則為癲疾;邪入於陰,轉則為喑;陽入之於陰,病靜;陰出之於陽,病喜怒。

五味:酸入肝,辛入肺,苦入心,甘入脾,鹹入腎,淡入胃是謂五味。

八者風也,風者人之股肱八節也,八正之虛風,八風傷人,內舍於骨解腰脊節腠理之間,為深痹也。故為之治針,必長其身,鋒其末,能夠取深邪遠痹。

形樂誌苦,病生於脈,治之以灸刺。形苦誌樂,病生於筋,治之以熨引。形樂誌樂,病生於肉,治之以針石。形苦誌苦,病生於咽喝,治之以甘藥。形數驚駭,筋脈不通,病生於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藥。是謂形。

七者星也,星者人之七竅,邪之所客於經,而為痛痹,舍於經絡者也。故為之治針,令尖如蚊喙,靜以徐往,微以久留,正氣因之,真邪俱往,出針而養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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