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預言,此為國危之象。國中必有人將以下犯上,危及宗廟。
自我出世起,就常常出入皇宮。記過後更是常隨太後皇後身邊,孝貞太後最疼我,常留我在她宮中,一住便是月餘。
元犀五年十月,火祿及以叛國通敵之罪將我爹孃下獄狴犴府。龍有九子,狴犴主刑。狴犴府是南增國專門用來審判首要犯人的處所。
元犀六年正月,日蝕,天下血雨。
但是,火祿及不但不收回成命,反而命人連夜羅織我爹孃的十大罪行,並且假仁假義地宣稱因為之前曾賜我爹免死金牌,縱使我爹孃死不足辜,但是君無戲言,臨時以畢生下獄賠償。
我週歲之時,聖旨特下,將我指婚給皇太子火正。當時賣力來丞相府宣讀聖旨的大學士陸升見到奶孃懷中的我時曾下了八字考語――胎髮未齊,媚豔入骨。
火祿及覺得不祥,命欽天監觀天象。
我答道:“太後見憐,召女兒入宮相伴,那宮女亦非成心,偶然之失本來不必在乎,孩兒當時如果張揚,必令太後心下難安,以此不說,並非不珍惜本身身材髮膚。”
實在我的爹孃並非迷戀繁華之輩,更不是不知進退之人。當年我娘也曾跟爹爹提及過“月滿則虧”的事理,爹爹也曾多次上書,要求歸隱。
烈焰縱熾,終為水殤。
“元犀六年蒲月,丞相水壽腰斬,妻骨氏梟首,曝屍三月,夷三族。”
爭奪的最後成果是三位嫡派皇子無一倖存,如此一來漁翁得利就成了必定。身為先皇侄子的火祿及在以我父親為首的一乾親信的幫部下,終究登上大寶,定年號元望。
這是新修的《南增國史.公卿傳記》中的一句話,我看了忍不住一聲嘲笑。當初的血流成河,冤魂無數,不過做了本日史冊上的幾滴筆墨。
爹爹傳聞後,將我高高舉起,朗聲大笑道:“此吾家鳳凰也!”
當日,褚斷將我和奶孃救出後拜托給了一名世外高人,這小我就是我的師父――俠女嚴無病。
元望七年,有白犀牛奔入都城焚城,世人覺得吉祥,遂改年號為元犀。
赤焰烈烈,弱水湯湯。
我看著鏡中的本身,額上的傷疤隻剩了模糊一線,若非格外故意,決計看不出來。而爹孃獨一留給我的東西,也隻要孃親的一隻鏤花嵌寶金釧。
當年南增國的老天子火黎駕崩,三位嫡派皇子為了爭奪皇位自相殘殺,乃至於老天子身後三月尚無人收殮。
但火祿及卻再三挽留,說甚麼不成失卻肱骨之臣。乃至將堪堪一歲的我封為太子妃,太子火正足足比我大了十歲,遵循南增國法,他必要等我年滿十五歲方可停止大婚,這在南增國立國以來是向來未有之事。
當時以太子火正為首的諸多大臣徹夜跪在宮門前為我爹孃討情,此中更有四人乃至不吝他殺來剖明心誌。
我再次為他們感到不值,十幾年的鞍前馬後,鞠躬儘瘁,換來一個鳥儘弓藏的結局。癡耶?悲耶?
現在我年甫及笄,爹孃罹難已滿十年。
元犀四年,我爹作為鎮遠將軍出征烏宛,斬首十萬級。將幾十年來一向擾亂南增國的烏宛部族擯除至千裡以外,再不敢北上。
我娘出使中渚國,與其結成“尾淵之盟”,使一向虎視眈眈的東持國不敢輕舉妄動。一時候,朝野震驚,國中供奉我爹孃生祠者不計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