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犀四年,我爹作為鎮遠將軍出征烏宛,斬首十萬級。將幾十年來一向擾亂南增國的烏宛部族擯除至千裡以外,再不敢北上。
一次,太後身邊的一名秉燭宮女不謹慎將滾燙的燭油滴在我的額頭,當即就燙起了燎泡。我始終啞忍不言,所幸太後年齡已高,鳳目不明,又有劉海遮擋,是以並未發明,回家後母親問起。
但火祿及卻再三挽留,說甚麼不成失卻肱骨之臣。乃至將堪堪一歲的我封為太子妃,太子火正足足比我大了十歲,遵循南增國法,他必要等我年滿十五歲方可停止大婚,這在南增國立國以來是向來未有之事。
烈焰縱熾,終為水殤。
元犀五年十月,火祿及以叛國通敵之罪將我爹孃下獄狴犴府。龍有九子,狴犴主刑。狴犴府是南增國專門用來審判首要犯人的處所。
天無二日,誰為我王?
元犀五年仲春,孝貞太後駕崩。
我娘出使中渚國,與其結成“尾淵之盟”,使一向虎視眈眈的東持國不敢輕舉妄動。一時候,朝野震驚,國中供奉我爹孃生祠者不計其數。
當日,褚斷將我和奶孃救出後拜托給了一名世外高人,這小我就是我的師父――俠女嚴無病。
當時火祿及的寵臣崔徵便趁機進讒言,說此歌謠所指的是水姓之人意欲篡奪火家天下。又令術師望氣,皆言狴犴府有天子氣。
十年來,師父教我技藝,誨我文章,她本是個聰明絕頂的人,所學甚博,卻又樣樣高深。她脾氣孤介,對我決少談笑,但將畢生所學毫無儲存地傳授於我,且從不叱罵,我清楚在她內心早就視我為己出。
實在這時候,他們兩小我都犯了錯,隻不過我爹錯將他的冒充當作了至心,而火祿及卻將我爹的至心錯當作了冒充。
自我出世起,就常常出入皇宮。記過後更是常隨太後皇後身邊,孝貞太後最疼我,常留我在她宮中,一住便是月餘。
我答道:“太後見憐,召女兒入宮相伴,那宮女亦非成心,偶然之失本來不必在乎,孩兒當時如果張揚,必令太後心下難安,以此不說,並非不珍惜本身身材髮膚。”
火祿及毫不肯背上有功不賞、嫉賢妒能的昏君罵名,卻又容不得臣子的聲望高過本身。我當然體味他這類“臥榻之側豈容彆人熟睡”的設法,但更不幸我爹孃的一片赤忱。
我週歲之時,聖旨特下,將我指婚給皇太子火正。當時賣力來丞相府宣讀聖旨的大學士陸升見到奶孃懷中的我時曾下了八字考語――胎髮未齊,媚豔入骨。
當時以太子火正為首的諸多大臣徹夜跪在宮門前為我爹孃討情,此中更有四人乃至不吝他殺來剖明心誌。
現在我年甫及笄,爹孃罹難已滿十年。
爹爹傳聞後,將我高高舉起,朗聲大笑道:“此吾家鳳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