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小少爺現在……”
二十年,王老頭兒一向守在吉利巷,彷彿生了根似的,從未曾闊彆。
男兒伐戰疆場,血染征袍是豪傑。
“小少爺統統安好,比來進公司上班了,這孩子一向是好樣兒的,看起來吊兒郎當,可骨子裡倒是真男人,不愧是家主的種。”
說完王老頭揮了揮手,回身進了屋。
周媚彷彿感遭到他身上披收回來的淩厲殺氣,頓時嬌軀輕顫,神采卻愈發恭謹。
這位是位極斑斕的客人,穿戴不起眼的玄色風衣,大大的寬邊墨鏡遮住了她絕美的俏顏,可完美的臉型表麵和白淨勝雪的肌膚仍然引發很多路人的幾次轉頭。
在老城區吉利巷的老住民眼裡,王老頭兒是個挺馴良的老頭,住進老城區已經二十年,彷彿冇人曉得王老頭兒叫甚麼名字,日子久了,鄰裡間都親熱的叫他“老王”“王伯”“王叔”或者“王爺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