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之朝廷鷹犬_第四十三章 計劃的開端(三)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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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中建立最早、存在時候最長的東廠,設於永樂年間,全稱東緝事廠,長官由司禮監寺人擔負,被稱為廠公或督主。朱棣以為,要完整斷根建文帝的餘黨和其他反對權勢,單靠錦衣衛的力量是不敷的。而如果賜與錦衣衛太重的權力,又怕對其難以節製。何況,錦衣衛設在宮廷以外,不如內廷寺人來得便利、用得放心。因而東廠便建立了,它的權威一開端就高於錦衣衛,用以監督和管束錦衣衛。

錦衣衛,天子的侍衛機構。前身為太祖朱元璋時所設禦用拱衛司。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設大內親軍都督府,十五年設錦衣衛,作為天子侍衛的軍事機構。

東廠監督當局官員、社會名流、學者等各種政治力量,並有權將監督成果直接向天子彙報。根據監督獲得的諜報,對於那些職位較低的政治反對派,不經司法審判,東廠能夠直接拘繫、審判;而對於擔負當局初級官員或者有皇室貴族身份的反對派,東廠在獲得天子的受權後也能夠對其履行拘繫、審判。

《明史・刑法誌》:“刑法有創自有明,不衷古製者,廷杖、東西廠、錦衣衛、鎮撫司獄是已。是數者,殺人至慘,而不麗於法。踵而行之,至未造而極。舉朝野命,一聽之武夫、宦豎之手,良可歎也。”又“東廠之設,始於成祖。錦衣衛之獄,太祖嘗用之,後已製止,其複用亦自永樂時。廠與衛相倚,故言者並稱廠衛。”

東廠的首級稱為東廠掌印寺人也稱廠公或督主,是寺人中僅次於司禮監掌印寺人的第二號人物。凡是以司禮監秉筆寺人中位居第2、第三者擔負,其官銜全稱為“欽差總督東廠官校辦事寺人”,簡稱“提督東廠”。

西廠在明朝汗青上隻短期存在過,明憲宗成化年間建立了一個新的內廷機構――西廠。其權勢乃至超越了老前輩東廠

在與錦衣衛的乾係上,東廠厥後居上。因為東廠廠主與天子的乾係密切,又身處皇宮大內,更輕易獲得天子的信賴。錦衣衛向天子陳述要具疏上奏,東廠適口頭中轉;天子還付與東廠督主以監督錦衣衛職員的權力。東廠和錦衣衛的乾係,逐步由平級變成了上下級乾係。在寺人權傾朝野的年代,錦衣衛批示使見了東廠廠主乃至要下跪叩首。

總之,出於獨裁政權的內部需求,天子需求一個獨立於官僚機構以外的權勢供本身利用,東廠、西廠與錦衣衛都是如許的機構。

在明朝200餘年的汗青中,錦衣衛始終扮演著特彆的角色。它服從於天子,又受製於寺人;它對加強皇權居功赫赫,又因恃權妄為而劣跡斑斑;它力求保護明朝的統治,卻又為明朝的滅亡種下了禍端。錦衣衛的功過是非,值得人們思慮。

開初,東廠隻賣力偵緝、抓人,並冇有審判犯人的權力,抓住的懷疑犯要交給錦衣衛北鎮撫司審理;但到了明末,東廠也有了本身的監獄。

除此以外,設掌班、工頭、司房四十多人,由錦衣衛撥給,分為子醜寅卯十二顆,顆管事戴圓帽,著皂靴,穿褐衫。其他的人靴帽不異,但穿直身。

西廠設於憲宗成化年間,職能與東廠不異,用來伺察、監督東廠和錦衣衛。它幾經廢立,前後凡六年,一度由憲宗的親信寺人汪直統領。

東廠、西廠與錦衣衛共同點是監督、窺伺、彈壓官吏的犯警行動。即“巡查訪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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