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好好的女人,找個誌趣相投的單身男人,就那麼難嗎?
本來我幫著籌辦李文博的後事,也冇甚麼題目。
“我也不太清楚,有一天,他前妻跑來找他要孩子的扶養費,兩小我在內裡大吵了一架,模恍惚糊的聽到他彷彿說了,離得太遠了,我也不曉得是不是說了?”
我回身要走,陳曉芸拉住了我:“哥,對不起,我不該該騙你,我怕你看不起我。”
這就是親兄弟呀!為了錢,反目成仇!
這纔是正凡人的思惟,普通的邏輯呀!
看起來是功德,實際上,有大費事,起首,陳曉芸必定冇法跟李文博的前妻達成和解。其次,李文博的前妻,必定會持續鬨下去。
我看著麵前的表妹,表情龐大到了頂點。
“隨她去鬨吧!我們先措置李文博的後事。”我說道。
李文博死了,他都不肯意來。
直到現在,我才明白,李文博的前妻,為甚麼要在病院鬨?為甚麼要去陳曉芸的公司搞臭她?
固然她可愛,可我也不但願她將來孤身一人。
但是事情到了這一步,變得很龐大。
要不然,事情就簡樸多了。
因為這件事情,弟弟一向記恨他,冇想到,李文博就這麼走了。
我不崇尚暴力,但是像陳曉芸如許的人,一頓暴捶,能夠纔會讓她復甦。
不婚主義者的表妹,竟然結婚了,領了結婚證,李文博還立了遺言。
“明天他的狀師打電話給我,奉告我有這麼一份遺言,他找的狀師,當著狀師的麵寫的這份遺言。”
本覺得事情就這麼疇昔了,固然很丟人,但是陳曉芸公司的人,都曉得他們的乾係。
“幸虧你們冇有結婚,要不然,就要跟他們爭產業了。那她更加不會放過你了!”
遺言上,李文博名下的統統財產,包含股票,存款,房產,全數都歸陳曉芸。
我也冇想到,女人會這麼乾。
李文博的弟弟隻能看著丈母孃死在病院裡,弟婦婦跟他弟弟鬨仳離,鬨了很多年。
我跟李文博,八竿子打不著,有些字冇法簽。
我從父母家出來,去了病院,辦手續的時候,就出了題目。
也是的,李文博這麼年青,如何能夠立遺言呢?
但願這一次,陳曉芸能夠被陳曉鵬打醒吧!
冇結婚,陳曉芸應當甚麼都冇有,甚麼也得不到。
她這是籌算完整把陳曉芸搞臭呀!
他老婆說了,他如果去,就仳離。
但是李文博的前妻說甚麼也不借。
陳曉芸搖點頭:“冇有遺言!”
“阿誰女人穿戴喪服,帶著孩子到我們公司去鬨了。”
“你不是說他冇有遺言嗎?”
我不但本身甩開了這些事情,讓我爸媽也回家去了。
陳曉芸喜好秀恩愛,他們在一起,李文博常常接她上放工。
但是畢竟親兄弟,見死不救就不對了。
“如何了?”我問道。
我找了個藉口說有事,就分開了。
我看著上麵的登記日期,或許,這就是天意吧!
這就意味著,李文博的前妻和孩子冇有獲得任何遺產。
有結婚證,有遺言,我本來應當替我表妹感到歡暢,但是不曉得為甚麼,我總感覺事情費事了。
我感慨不已,除了存亡,都是小事。
這類事情,外人冇體例摻雜,就算我是他們家的親戚,我如果頒發任何定見,搞到最後,很有能夠裡外不是人。
“她這是要趕儘撲滅呀!”陳曉芸哭著說道。
“都疇昔了,這些事情,今後再說,當務之急是李文博的後事,另有你哥,你彆記恨他,他也是為了你好,或許他說得對,當年他揍你一頓,也就不會有現在這些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