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麵前的表妹,表情龐大到了頂點。
“我也不太清楚,有一天,他前妻跑來找他要孩子的扶養費,兩小我在內裡大吵了一架,模恍惚糊的聽到他彷彿說了,離得太遠了,我也不曉得是不是說了?”
李文博的前妻冇有獲得李文博的遺產,這完整能夠瞭解,但是李文博不給他的孩子一分錢,這有些難以瞭解。
“如何了?”我問道。
但是畢竟親兄弟,見死不救就不對了。
“另有這個!”陳曉芸從包裡拿出了一個檔案袋,遞給了我。
李文博想借,畢竟是親弟弟家的事情。
第二天,我正在殯儀館措置李文博的後事,陳曉芸接到了一個電話,收起電話,她就哭了。
我給陳曉芸打了電話,讓李文博家裡的人來辦了手續。
這類事情,外人冇體例摻雜,就算我是他們家的親戚,我如果頒發任何定見,搞到最後,很有能夠裡外不是人。
“我生日那天,他跟我求婚,我一衝動,就承諾了,第二天,我們就領證了。”
“她這是要趕儘撲滅呀!”陳曉芸哭著說道。
陳曉芸的三觀,我實在不敢苟同。
陳曉芸最失策的,就是冇有領結婚證。
我跟李文博,八竿子打不著,有些字冇法簽。
換做是我,就算是跟陳靜仳離了,我也會把我的統統財產都給我的女兒。
本來我幫著籌辦李文博的後事,也冇甚麼題目。
一個紅色的小本子呈現在了我的麵前,我驚奇的接過了,翻開一眼,結婚證。
我也冇想到,女人會這麼乾。
或許錢借了,人一定會救返來。
婚姻幸運對於陳曉芸來講,已經不成能了。
他們登記結婚不到一個月,李文博就死了。
有結婚證,有遺言,我本來應當替我表妹感到歡暢,但是不曉得為甚麼,我總感覺事情費事了。
“你們結婚了?甚麼時候的事情?”
我不但本身甩開了這些事情,讓我爸媽也回家去了。
他能夠都冇想過,他這麼年青會死吧!
要不然,事情就簡樸多了。
人死了,甚麼都冇有了。
我不曉得該說甚麼好,不管如何說,他能來,事情總算是辦成了。
固然她可愛,可我也不但願她將來孤身一人。
我從父母家出來,去了病院,辦手續的時候,就出了題目。
你要跟一個不講事理的人去講事理,那是冇用的。
他老婆說了,他如果去,就仳離。
遺言上,李文博名下的統統財產,包含股票,存款,房產,全數都歸陳曉芸。
本覺得事情就這麼疇昔了,固然很丟人,但是陳曉芸公司的人,都曉得他們的乾係。
“隨她去鬨吧!我們先措置李文博的後事。”我說道。
來辦手續的是李文博的弟弟,多年前,兄弟倆就鬨翻了。
我感慨不已,除了存亡,都是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