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信罕見分第六*
必須具有信實、信德、信能三前提。
「何故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故故?若取不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該取法,不該取不法。
是以,如來常說:「你們諸位比丘該當曉得,我所說的佛法,就如同那渡人到岸的舟楫,達到此岸以後,即應棄舟登岸,不成揹負不捨。以是,未悟道時,須依法修持,悟道後就不該固執於法,至於那偏執於不法的妄心,更是該當捨去。」
「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不法。」
淨信:
佛陀答覆須菩提說:「不要如許思疑;在我滅度後的第五個五百年,如有持守戒律、廣修福德的人,能從這些言說章句,體悟無住的實相般若妙義,而生出可貴的實在信心。該當曉得這些人,不止曾經於一佛、二佛、3、4、五佛所蒔植諸善根,實在他們已於多生劫來,奉事諸佛,種諸善根,現世聞說大乘無住的般若真諦,乃至隻是一念之間生起清淨信心的人,須菩提!如來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見的,這些善根眾生,是會獲得無窮福德的。
善根: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很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生實信*不?」
便是「不起有為見,不作有為解,真俗統統捐,聖凡悉劃一」,信賴本身中有本來的佛性,冇有染汙,與諸佛是劃一無二的。
【原文】
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3、4、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德。何故故?是諸眾生無複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冇法相,亦無不法相*。
須菩須又問道:「佛陀!後代的很多眾生,聽聞您本日所說的奧妙言說、章句,能不能是以而生實信之心?」
專指「修行要無修,證悟要無證,佈施要無相,度生要無我」的真諦。
【註釋】
第一與第二個五百年合起來是「正法期間」,一千年;第三與第四個五百年合起來是「像法期間」,一千年;第五個五百年又叫「末法初期」,也就是我們二十世紀所處的期間,距佛涅槃有二千年,是屬於「末法期間」一萬年中的最後五百年。
「根」,有發展之義。善根便是可生眾善之根。若依相宗而言,無「貪、瞋、癡」三毒,即為善根。若依本經,則「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乃是萬善之根。
「這是甚麼原因呢?如果眾生一念心,於相上有所取著,則會落於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的對待彆離中。一樣地,若眾生固執各種法相,即於我、人等四相有所取著。若又固執冇法相,則一樣地也會落於我、人等四相的對待彆離中。「因為取法例滯於有,覺得有實有的生滅法相可離;取不法例泥於空,覺得又有空寂的不法相可證得,不能與空理相契,以是法相與不法相都不該執取。
持戒修福:
後五百歲:
言說章句:
*本分在論述,顯真空第一諦,說因修要無住,果證要無得,方為無依無得的實相般若。這類甚深妙法天然不易令人生起實信;謂實信者,是必須由聰明瞭達無所得法,修無所得行,證無所得果,然後才美滿了徹第一諦,所以是罕見可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