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_正信希有分第六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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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具有信實、信德、信能三前提。

淨信:

法相、不法相:

【譯文】

*本分在論述,顯真空第一諦,說因修要無住,果證要無得,方為無依無得的實相般若。這類甚深妙法天然不易令人生起實信;謂實信者,是必須由聰明瞭達無所得法,修無所得行,證無所得果,然後才美滿了徹第一諦,所以是罕見可貴的。

便是「不起有為見,不作有為解,真俗統統捐,聖凡悉劃一」,信賴本身中有本來的佛性,冇有染汙,與諸佛是劃一無二的。

「根」,有發展之義。善根便是可生眾善之根。若依相宗而言,無「貪、瞋、癡」三毒,即為善根。若依本經,則「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乃是萬善之根。

專指「修行要無修,證悟要無證,佈施要無相,度生要無我」的真諦。

「法相」,凡是指執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等諸法為實有,是一種「有病」;「不法相」,指固執諸法皆空,是一種「空病」。但在此處「法相」則專指固執般若波羅蜜法為實有穩定的有為法,也是屬於一種「有病」;「不法相」專指外道固執諸法皆無、涅槃亦無的「斷滅空見」。

信:

「何故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故故?若取不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該取法,不該取不法。

言說章句:

「這是甚麼事理呢?是因為這些善根眾生,不再妄執有我、人、眾生、壽者四相的對待彆離,不會固執有為的生滅法相,也不會固執有為的空寂法相。也冇有不是諸法的執相。如此則心無所住,而修無相之行,故獲功德泛博。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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