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竟然獲咎了閻羅殿?”陳慎有些驚奇。
陳安的冠禮必然不是那麼承平,不管是家屬內部,還是內裡,內裡黃伯帶領的家屬暗堡權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掃蕩了毒害了全部南邊長達二十年之久的暗害構造閻羅殿,並且無平生還,而內部不管是分炊的陳瑜還是行冠禮的陳安跟湘東陳家停止著最後的博弈,最後也是但願多一些力量去番禺斥地新的權勢。
“黃伯,查一下老三說的閻羅殿,如果真是哪個孝子所為,直接滅了閻羅殿,讓這個醜事永久消逝吧。”陳慎對著黑暗中說道。
漢朝極重冠禮,《後漢書?儒林傳記》載,周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試經,見他“尤能朗讀”,欲拜為守丞。而周防“以未冠”,不能從命。漢朝天子冠禮稱加元服,漢惠帝行冠禮,宣佈“赦天下”,開帝王行冠禮而大赦天下之始。漢昭帝加冠,大加犒賞、減免稅賦、普天同慶。昭帝加元服,為與臣下冠禮辨彆,還專撰冠辭,為後代帝王另撰冠辭之始。漢朝士庶冠禮,據東漢與“經神”鄭玄齊名的“學海”,經學家何休所製冠禮,參用《儀禮?士冠禮》而簡化,為一加。南北朝時因為五胡亂華,冠禮一度廢而不可。到了隋唐才規複漢家禮節,唐天子、皇太子、親王、品官等,都製定了各種品級的冠禮。不過,實施的並不是很多。顛末漢後數百年的打擊,冠禮衰弱之勢較著。柳宗元在《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中談到,“冠禮,數百年來人不複行”,說當時有一名名叫孫昌引的人,“獨發奮行之”,冠禮畢,仿當年趙文子見欒書等的故事,次日上朝,但願眾卿士能對他有所教誨。到外廷後,孫氏薦笏對卿士說:“某子冠畢。”不料眾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鄭叔則怫然曳笏卻立說:“這與我有何相乾?”文武大臣鬨堂大笑。可見,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禮為何物。而詳細是幾歲則不定,普通20歲擺佈。比如宋朝司馬光在其《書儀》中,製定了冠禮的典禮:男人年十二至二十歲,隻要父母冇有期以上之喪,便能夠行冠禮。《朱子家禮》也相沿了司馬光《書儀》的首要儀節,但將冠年規定為男人年十五至二十,並從學問方麵提出了呼應的要求,“若渾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經》、《論語》,粗知禮義之方,然後冠之,斯其美矣。”而一樣是宋朝的宋朝士大夫還在冠禮的春秋題目上產生了分歧和爭辯。有人援引《左傳》中魯襄公十二而冠的記錄,主張將冠禮春秋提早到十二歲,理學家程頤果斷反對。他說,“此不成。冠以是責成人,十二年非可責之時。”他以為,既冠矣,就必須責以成人之事,不然就成了虛禮。如果冠禮以後不能責以成人之事,則終其一身都不能希冀他成人,以是,“雖天子諸侯,亦必二十而冠。”
“諾,家主。”黃伯消逝在了黑暗中。
冠禮是當代嘉禮的一種。為漢族男人的成年禮。成年禮發源於原始社會,表示男女青年至必然春秋,性已經成熟,能夠婚嫁,並今後作為氏族的一個成年人,插手各項活動。成年禮(也稱成丁禮)由氏族長輩根據傳統為青成人停止必然的典禮,才氣獲得承認。中原族的成年禮,為男人冠禮,女子笄禮。經籍記錄,實施於周朝。按周製,男人二十歲行冠禮,然天子諸侯為早日執掌國政,多提早施禮。傳說周文五十二歲而冠,成王十五歲而冠。當代冠禮在宗廟內停止,日期為仲春,冠前十天內,受冠者要先卜筮穀旦,旬日內無穀旦,則筮選下一旬的穀旦。然後將穀旦奉告親朋。及冠禮前三日,又用筮法挑選主持冠禮的大賓,並選一名“讚冠”者幫手冠禮節式。施禮時,仆人(普通是受冠者之父)、大賓及受冠者都穿號衣。先加緇布冠,次授以皮弁,最後授以爵弁。每次加冠畢,皆由大賓對受冠者讀祝辭。祝辭粗心謂:在這誇姣吉利的日子,給你加上成年人的服飾;請放棄你少年兒童的誌超,培養成年人的情操;保持威儀,培養美德;祝你萬壽無疆,大福大祿。然後,回禮者拜見其母。再由大賓為他取字,周朝凡是取字稱為“伯某甫”(伯、仲、叔、季,視排行而定)。然後仆人送大賓至廟門外,敬酒,同時以束帛儷皮(帛五匹、鹿皮兩張)作酬謝,彆的再奉送牲肉。受冠者則改服弁冕號衣去拜見君,又執禮贄(野雉等)拜見鄉大夫等。若父親已歿,受冠者則需向父親神主祭奠,表示在父親前完成冠禮。祭後拜見伯、叔,然後饗食。此加冠、取字、拜見君長之禮,後代因時因地而有竄改,官方自十五歲至二十歲停止,各地不一。清中期今後,多移至娶婦前數日或前一日停止。某些地區自宋朝以來,典禮簡易,不宴請來賓,僅在本家或自家範圍內停止。《儀禮.士冠禮》賈公彥疏:“諸侯十二而冠也。若天子,亦與諸侯同,十二而冠......《大戴禮》雲:‘文王十三生伯邑考’,《左傳》雲:‘冠而生子,禮也。’”又《儀禮.士冠禮》:“始加(冠)祝曰:‘令月穀旦,始加元服,棄爾幼字,順爾成德。壽考惟祺,介爾景福。’再加曰:‘吉月令辰,乃申爾服,敬爾威儀,淑慎爾德。眉壽萬年,永受胡福。’三加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鹹加爾服。兄弟具在,以成厥德,黃老無疆,受天之慶。’”宋朱熹《朱子語類》卷八九:“[冠禮]是自家屋裡事,有甚難行?關了門,將巾冠與後輩戴,有甚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