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俠錄_第二十七節,冠禮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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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在三國的時候普通男人到了十六歲,根基上都會行冠禮,一是當時人才的大量滅亡,導致了人才的缺失,二是戰役的需求,到了陳安穿越的晉朝,這類環境有過之無不及,隻要行了冠禮的男人,纔算是成年人,才氣婚假,仕進,乃至擔負一地諸侯,亦或者是把握國度禮器。

漢朝極重冠禮,《後漢書?儒林傳記》載,周防年十六,仕郡小吏。世祖巡狩汝南,召掾史試經,見他“尤能朗讀”,欲拜為守丞。而周防“以未冠”,不能從命。漢朝天子冠禮稱加元服,漢惠帝行冠禮,宣佈“赦天下”,開帝王行冠禮而大赦天下之始。漢昭帝加冠,大加犒賞、減免稅賦、普天同慶。昭帝加元服,為與臣下冠禮辨彆,還專撰冠辭,為後代帝王另撰冠辭之始。漢朝士庶冠禮,據東漢與“經神”鄭玄齊名的“學海”,經學家何休所製冠禮,參用《儀禮?士冠禮》而簡化,為一加。南北朝時因為五胡亂華,冠禮一度廢而不可。到了隋唐才規複漢家禮節,唐天子、皇太子、親王、品官等,都製定了各種品級的冠禮。不過,實施的並不是很多。顛末漢後數百年的打擊,冠禮衰弱之勢較著。柳宗元在《答韋中立論師道書》中談到,“冠禮,數百年來人不複行”,說當時有一名名叫孫昌引的人,“獨發奮行之”,冠禮畢,仿當年趙文子見欒書等的故事,次日上朝,但願眾卿士能對他有所教誨。到外廷後,孫氏薦笏對卿士說:“某子冠畢。”不料眾卿士莫名其妙,京兆尹鄭叔則怫然曳笏卻立說:“這與我有何相乾?”文武大臣鬨堂大笑。可見,朝廷的大臣已不知冠禮為何物。而詳細是幾歲則不定,普通20歲擺佈。比如宋朝司馬光在其《書儀》中,製定了冠禮的典禮:男人年十二至二十歲,隻要父母冇有期以上之喪,便能夠行冠禮。《朱子家禮》也相沿了司馬光《書儀》的首要儀節,但將冠年規定為男人年十五至二十,並從學問方麵提出了呼應的要求,“若渾厚好古之君子,俟其子年十五以上,能通《孝經》、《論語》,粗知禮義之方,然後冠之,斯其美矣。”而一樣是宋朝的宋朝士大夫還在冠禮的春秋題目上產生了分歧和爭辯。有人援引《左傳》中魯襄公十二而冠的記錄,主張將冠禮春秋提早到十二歲,理學家程頤果斷反對。他說,“此不成。冠以是責成人,十二年非可責之時。”他以為,既冠矣,就必須責以成人之事,不然就成了虛禮。如果冠禮以後不能責以成人之事,則終其一身都不能希冀他成人,以是,“雖天子諸侯,亦必二十而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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