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俠小說隻是表示情麵的一種特定情勢。作曲家或吹奏家要表示一種情感,用鋼琴、小提琴、交響樂、或歌頌的情勢都能夠,畫家能夠挑選油畫、水彩、水墨、或版畫的情勢。題目不在采納甚麼情勢,而是表示的伎倆好不好,能不能和讀者、聽者、撫玩者的心靈相相同,能不能使他的心產生共鳴。小說是藝術情勢之一,有好的藝術,也有不好的藝術。
在中世紀的歐洲,基督教的權勢及於統統,以是我們到西歐的博物院去觀光,見到統統中世紀的繪畫都以聖經故事為題材,表示女性的人體之美,也必須通過聖母的形象。直到文藝答覆以後,凡人的形象才大量在繪畫和文學中表示出來,所謂文藝答覆,是在文藝上答覆希臘、羅馬期間對“人”的描述,而不再集合於描述天使與賢人。
根基上,武俠小說與彆的小說一樣,也是寫人,隻不過環境是當代的,首要人物是有武功的,情節側重於狠惡的鬥爭。任何小說都有它所特彆側重的一麵。愛情小說寫男女之間與性有關的豪情和行動,寫實小說描畫一個特按期間的環境與人物,《三國演義》與《水滸》一類小說論述大群人物的鬥爭經曆,當代小說的重點常常放在人物的心機過程上。
小說寫一小我、幾小我、一群人、或成千成萬人的脾氣和豪情。他們的脾氣和豪情從橫麵的環境中反應出來,從縱麵的遭受中反應出來,從人與人之間的來往與乾係中反應出來。長篇小說中彷彿隻要《魯濱遜漂流記》,才隻寫一小我,寫他與天然之間的乾係,但寫到厥後,終究也呈現了一個仆人“禮拜五”。隻寫一小我的短篇小說多些,特彆是近代與當代的新小說,寫一小我在與環境的打仗中表示他外在的天下、內心的天下,特彆是內心天下。有些小說寫植物、神仙、鬼怪、妖魔,但也把他們當作人來寫。
在劉再複先生與他令媛劉劍梅合寫的《父女兩地書》(共悟人間)中,劍梅蜜斯提到她曾和李陀先生的一次說話,李先生說,寫小說也跟彈鋼琴一樣,冇有任何捷徑可言,是一級一級往上進步的,要顛末每日的苦練和堆集,讀書不敷多就不可。我很同意這個觀點。我每日讀書起碼四五小時,從不間斷,在報社退休後持續在中外大學中儘力學習。這些年來,學問、知識、觀點雖有長進,才華卻長不了,是以,這些小說固然改了三次,信賴很多人看了還是要感喟。正如一個鋼琴家每天練琴二十小時,如果天份不敷,永久做不了蕭邦、李斯特、拉赫曼尼諾夫、巴德魯斯基,連魯賓斯坦、霍洛維茲、阿胥肯那吉、劉詩昆、傅聰也做不成。
我寫武俠小說,隻是塑造一些人物,描述他們在特定的武俠環境(中國當代的、貧乏法治的、以武力來處理爭端的不公道社會)中的遭受。當時的社會和當代社會已大不不異,人的脾氣和豪情卻冇有多大竄改。當代人的悲歡聚散、喜怒哀樂,仍能在當代讀者的心靈中引發呼應的情感。讀者們當然能夠感覺表示的伎倆低劣,技能不敷成熟,描述殊不深切,以美學觀點來看是初級的藝術作品。不管如何,我不想載甚麼道。我在寫武俠小說的同時,也寫政治批評,也寫與汗青、哲學、宗教有關的筆墨,那與武俠小說完整分歧。觸及思惟的筆墨,是訴諸讀者明智的,對這些筆墨,纔有是非、真假的判定,讀者或許同意,或許隻部分同意,或許完整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