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崇煥又到錦州去安撫兵變,連疏請餉。十月初二,崇禎在文華殿集群臣商討,說道:“崇煥先前說道‘安撫錦州,兵變可彌’,現在卻說‘軍欲鼓譟,求發內帑’,為甚麼與前疏如許衝突?卿等奏來。”
“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履行上述方策之時,不成求急功近利,必須穩紮穩打,腳結壯地,漸漸的推動。絕對不成冒險輕進,乃至給仇敵以可乘之機。
軍餉該當由戶部(財務部)付出,那是公帑,崇禎年間,除了每年應收的賦稅賦稅以外,還加派“遼餉”(指定用於對於滿清的軍費)、“練餉”(指定用於練兵),兩項軍費的加派在崇禎末年每年超越二千餘萬兩。在崇禎初年,當會少一些,但也不至於對錦州、寧遠的國防軍隊欠餉達四個月之久。錦寧火線是當時最首要吃緊的國防要地,彆的處所能夠欠餉,錦寧火線千萬不能欠。公家庫房冇有錢,天子的私房錢(內帑)卻多得很,告急關頭,向天子暫借私房錢,也是合情公道之事。但崇禎立即不捨得而勃然大怒。據《明季北略・卷五》載,當李自成在山海關外打了敗仗而倉促逃離北京之時,發明皇家內庫“舊有鎮庫金積年不消者三千七百萬錠,錠皆五百兩,鐫有永樂字。”如許大筆銀兩,借出來發清欠餉,何樂而不為?士氣大振之餘,還可進而光複遼東,同時施助哀鴻,減弱“流寇”的力量。把幾千萬、幾千萬銀兩積在內庫當中,不知又有甚麼好處?寧遠兵變索餉,厥後以七萬兩銀子處理,可見發清欠餉,並不需求一筆很大的款項。三千七百萬錠銀子,每錠五百兩恐怕太多了些,就算每錠隻要十兩,一共也有靠近四億兩的钜款。
袁崇煥辭出以後,上了一道奏章,提出了關遼軍務根基計謀的三個原則:[77]“以遼人守遼土,以遼土養遼人”―明朝兵製,一方有事,從各方調兵前去。是以守遼的軍隊來自四周八方,四川、湖廣、浙江均有。這些士卒起首對守禦關遼不大體貼,戰役力既不強,又怕冷,在關外駐守一段短期間,便遣回故鄉,另調新兵前來。袁崇煥以為必須用遼兵,他們為了庇護故鄉,抗敵英勇,又習於酷寒氣候。練習一支精兵,必須兵將相習,非耐久薰陶不為功,不能明天調來,明天又另調一批新兵來替代。他主張在關外築城屯田,慢慢擴大戍守地區,既省糧餉,又可不竭的光複失地。
當袁崇煥罷官家居之時,皇太極見勁敵既去,立即肆無顧忌,不再稱汗而改稱天子。
為了與滿清作戰,萬曆末年已減輕了對官方的蒐括,天啟時再加,到崇禎手裡更大加而特加,到末年時加派遼餉九百萬兩,練餉七百三十餘萬兩,一年當中單是軍費就達到二千萬兩(萬曆初年天下歲出不過四百萬兩擺佈),國度財務和天下經濟在這壓力下都已瀕於崩潰。明末民變四起,首要啟事便在百姓承擔不起這沉重的軍費開支。[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