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泡沫下的生存(財經郎眼04)_第26章 億萬富姐的罪與罰(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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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吳英這類它們是關照不到的。但是這類銀行在全天下各地,都是有一樣特性。那麼普通中小企業如何辦呢?現在我們當局鼓勵官方建立金融機構,它是不能接收存款的,但它能夠放貸。那麼這個放貸呢,不成能找到更好的客戶了,因為像低利率的好客戶都是銀行拿去的。是以你就比較方向於風險比較大的中小企業,以這個為主。但是風險更大的小型企業、中小企業呢,根基上都要靠官方假貸。是以這是三個層次。那麼美國不一樣,美國對中小企業有納斯達克,就是納斯達克代替了第二層跟第三層,銀行以外就是納斯達克。對於中小企業,有潛力的、高科技的、有生長的,透過股票市場給你融資。

王牧笛:以是現在媒體用了一個詞叫“血祭”,包含葉檀做一個批評,說吳英這個案子判不判極刑的關頭點,或者爭議的最底子處所就在於官方假貸是否公道合法,需求把這個來標準好。

王牧笛:陶記者是這個事件中當事的察看者,問的題目簡樸一點,在您的察看當中,吳英是不是個騙子?

王牧笛:知識產權歸陶教員。

陶喜年:因為作美容很多質料都要從廣州進貨,以是她常常來出差。在這個過程中,她能夠偶然候太辛苦,要去泡腳。然後廣州有個叫禦足堂的,挺馳名的。

王牧笛:這個罪名有兩個:一個叫不法接收公家存款,另有一個叫集資欺騙。不法接收公家存款,當年是因為孫大午阿誰事件,這個罪名天下聞名。吳英開端是用這個罪名來告狀的。

本來應當是由東陽市群眾法院宣判的,厥後又呈現波折,把吳英伶仃列出來,把她提交到金華市群眾法院。東陽是金華的一個縣級市,然後性子就變了,就是集資欺騙。

(佳賓先容:陶喜年,財經媒體人)

集資欺騙如何定義

王牧笛:以是公道與不公道、不法與合法之間的邊界是很恍惚。包含吳曉波,他說吳英這個事情說不定多少年以後,跟著中國金融市場化鼎新,又冇事了。

郎鹹平:那麼對於這類地下金融而言,我想叨教當局,甚麼叫做合法的集資?你既然能夠以不法集資判她極刑的話,那你定義一下甚麼叫合法的集資?

王牧笛:幾百萬無所謂,但是她最後借了7個億啊,高達7個億。以是題目就來了,現在統統的公家、網民的疑問,就是乞貸來生長本身的經濟,生長本身的公司,擴大本身的範圍,厥後因為資金鍊斷裂,還不起錢了,這個罪至死嗎?

陶喜年:我都冇有署名。一開端我打仗到吳英也是一個偶合。當時她還冇著名,大抵2006年9月份,我有一次去東陽,就聽本地鼓吹部的人說,他們那邊比來出了一個黑馬,你們去存眷一下。他們都搞不清楚她是甚麼來路,俄然之間開乾洗店,就是免費乾洗,開洗車店,免費洗車,然後又開了幾家賓館,又買下商店,號稱“本質一條街”,並且又到處捐款。很奇特,他們也搞不懂她是甚麼來源。我當時就留意她,然後想去采訪。

王牧笛:我們台的劈麵就是禦足堂,赫赫馳名,廣州馳名的腳城。我們之前調侃過,每個早晨一半廣州人,給另一半廣州人洗腳。

王牧笛:明天我們聊“吳英案”。我們這個社會每隔一段時候,就會出一個裡程碑式的人物,像之前的許霆、孫誌剛,另有不久前機場撿金阿誰梁麗,現在這個吳英,都會成為裡程碑式的人物。而陶教員就是與這個裡程碑式人物做過密切打仗,最早獨家報導這個案子的人。吳英身上有太多的傳奇,也有太多的爭議,我們先來看一個短片:從“女富豪”到“階下囚”,浙江東陽年僅28歲的吳英短短3年時候裡,經曆了人生最大的起落與浮沉。由她一手打造的“本質個人”,包括了商貿、地產、旅店、收集、告白等浩繁範疇,吳英本人更是在本地名噪一時,可惜這統統都隻是黃粱一夢,她的“本質神話”僅僅存活了10個月,就跟著她的入獄而告終。2009年12月18日,法庭以集資欺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極刑。在官方金融極其活潑的浙江,吳英的極刑訊斷成果,激發了社會各界的熱議與激辯,明顯,吳英的罪與罰、死與生,已不再隻關乎小我。王牧笛:吳英是個傳奇。24歲的時候買車還靠按揭呢,25歲一夜暴富,成為億萬富婆了,26歲出來了,28歲判極刑了,這三年間真不平凡,她是個甚麼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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