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泡沫下的生存(財經郎眼04)_第26章 億萬富姐的罪與罰(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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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女富豪”到“階下囚”,浙江東陽年僅28歲的吳英短短3年時候裡,經曆了人生最大的起落與浮沉。由她一手打造的“本質個人”,包括了商貿、地產、旅店、收集、告白等浩繁範疇,吳英本人更是在本地名噪一時,可惜這統統都隻是黃粱一夢,她的“本質神話”僅僅存活了10個月,就跟著她的入獄而告終。2009年12月18日,法庭以集資欺騙罪一審判處吳英極刑。在官方金融極其活潑的浙江,吳英的極刑訊斷成果,激發了社會各界的熱議與激辯,明顯,吳英的罪與罰、死與生,已不再隻關乎小我。

那麼美國納斯達克有甚麼好處呢?那就是股票市場能夠承擔這些風險。你去納斯達克的目標,是要擔風險的。你曉得這企業風險是大的,是以能夠等候獲得高回報。但是你有高風險,以是股票市場對於中小企業融資,一貫的理念就在這,透太高風險、高溢價來攙扶中小企業。

王牧笛:知識產權歸陶教員。

本來應當是由東陽市群眾法院宣判的,厥後又呈現波折,把吳英伶仃列出來,把她提交到金華市群眾法院。東陽是金華的一個縣級市,然後性子就變了,就是集資欺騙。

郎鹹平:對。在冇有美國那種納斯達克股票市場來給高風險的中小企業融資的環境之下,第三個層次的地下金融必然會存在。如果你把它扼殺掉,就冇有浙江了,就這麼簡樸。是以明天你承不承認,浙江省是個首要的省分,它的民營企業所扮演的首要角色,你承不承認?你承認的話,就不可否定它們所賴以儲存的第三層次的這類地下金融。你籌辦如何定位?想把它定位為不法集資嗎?那麼你的法源根據是甚麼?必然要有法源根據,纔有不法的題目,對不對。如果你連個根基的法源、法律都冇有,何來不法?

王牧笛:以是公道與不公道、不法與合法之間的邊界是很恍惚。包含吳曉波,他說吳英這個事情說不定多少年以後,跟著中國金融市場化鼎新,又冇事了。

王牧笛:她起步的時候還是靠美容業,沐足,是吧,最早是這模樣。彷彿說她開阿誰,當時一天跑兩趟廣州來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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