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這類感受。
可如果下本謄寫不好呢?
因為寫書的歡愉,大部分都來自於彆人對你作品的承認。
莫非要在家啃老?
鈍器、銳器、高墜、槍彈、縊死、扼死、勒死、滅頂、病亡、毒殺、按捺死、精力病...
他們並不支撐我做這行。
再加上家人時不時的勸說,以是我也常常會在夜深人靜之時思慮:
能寫的範例,能矯飾的知識,根基都被我寫了個遍。
想過灰溜溜地改行不管。
因而我一向冇有放棄,一向對峙到了現在。
不過要在一段長假以後。
因為他們看到了我的心力交瘁,而這個事情也的確像他們說的一樣,“冇有將來”。
此中有很多大大小小的題目,而最大的題目,還是它寫得太長了。
畢竟我當初挑選這份職業,是因為寫書能帶給我歡愉。
我能讓家人勉強承認我這份事情,就是因為我能靠寫書賺到錢,本身贍養本身。
而這本書也的確不像上本書那麼讓我頭疼。
20多歲還能啃老,那30歲呢、40歲呢?
感謝大師陪著我,還耐煩地聽我說了這麼多。
就算我有老可啃,人也不能活得這麼冇出息吧?
法醫案例雖多,但案件範例實在一共也就那麼多種。
而最糟糕的是,從未寫過幾百萬字大長篇的我,大大高估了本身對耐久連載的接受才氣。
哪怕混得不是那麼好的,也都有一個穩定規律的餬口。
我上本書完本的時候,說本身不想再寫替人對戰,這類讓民氣力交瘁的東西了。
臨表涕零,不知所言...
費事得讓人痛苦,讓人火急地想找個處所訴說。
實在之前的我,是很不喜幸虧書裡向讀者抱怨的。
這個過程,真的比我設想得要困難百倍。
但“經濟根本決定上層修建”。
隻要把學到的新知識和故事劇情稍一融會,就能寫出一個看著讓人不明覺厲的案子。
成果...
固然典故用得有些不得當,但我的確是現在才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