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照片一張張的平鋪在桌麵上,看起來很淺顯的房間,隻要一間房,十幾平米。狹小的空間內擺著床和沙發,有點擁堵。
薛老夫路過老孟家門口,聽到小孩的尖叫聲,門也冇關。老夫隻是悄悄的一推,門就開了,渾身血跡的老孟呈現在他的視野中,手中還拿著一把菜刀,薛老夫下的差點背過氣去。
警方完整搜尋現場,並冇有找到凶器和死者喪失的頭顱。案發時孟某並冇有走出房間。成為本案一大謎團。
在薛老頭的供詞中提到他看到老孟拿著菜刀,隨後就鄰居們都來了,估計就是在他叫人的時候,把菜刀藏起來。可這麼有限的時候,能把菜刀藏到甚麼處所?
打問號的人和我設法不異,如何看孟某都冇有這麼做的需求,他坐在案發明場等差人來抓他,涓滴看不出要逃竄的動機。他藏起人頭是為甚麼?必然有一個公道的解釋。
從各種標註來看,當年辦案的刑警思路清楚,才氣都不錯,如何就找不到凶器?
我再往下翻,就冇有首要資訊了,不過是說伉儷兩人很恩愛,找不到殺人動機,筒子樓的產生凶案把他們嚇壞了。
孟某呆坐在沙發上,臉上和胸前有大片的血跡。從陳跡上看,是噴濺上的血跡。
翻到下一頁,是另一名首要的目睹證人薛老夫,他是報案人,同時也是第一個到達現場的人。
伉儷二人育有後代二人。宗子已經十一歲,小學五年級。次女七歲,小學二年級。
在這段供詞中,王大媽提到的辯論聲被紅筆特彆標註出來,這也是一個很首要的關頭點,很能夠和案件有關。
翻過供詞,是一份法醫的屍檢陳述,非常簡樸,隻要幾行字,致命傷在頸部。我掃了一眼就冇興趣。
我重視到死者側臥的姿式有點題目,在普通環境下,人躺在床上是非常放鬆的狀況,滿身肌肉放鬆。而死者弓起家子,抱病了或者感受不舒暢纔會采取這類姿式。
“聽到辯論的內容嗎?”
最後幾頁是偵辦刑警的記錄,他們搜尋房間,挖地五尺,用了各種體例都冇有找到人頭,作案凶器菜刀也冇找到。
懷疑人孟某坐在正對著門口的沙發上,渾身是血,神情板滯,眼神浮泛。被害人齊某側躺在中間床上,頸部被堵截,現場隻要輕微掙紮的陳跡。兩個孩子捲縮在牆角,遭到嚴峻驚嚇。
“當晚你發明非常了嗎?”
死者頸部的傷口最吸引我的目光,皮肉外翻,紅色的脛骨斷茬露在內裡。無法照片的清楚度不敷,我冇有體例持續停止闡發。
過了一會兒,回過神來的老夫大呼殺人了,把四周的鄰居全都喊出來,他跑向四周的派出所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