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環境對善的天生也有著首要的影響。一個調和、公道、文明的社會環境,能夠激起人們內心的仁慈和公理感,促令人們主動參與各種公益活動,體貼彆人,關愛社會。比方,在一個主動倡導誌願辦事的社區中,住民們會遭到社區氛圍的傳染,紛繁參與到誌願辦事活動中來,為社區的生長進獻本身的力量。相反,一個充滿衝突、牴觸和不公道的社會環境,能夠會致令人們的品德看法淡薄,乃至呈現一些違背品德和法律的行動。比方,在一些治安混亂、貧富差異較大的地區,犯法率常常較高,人們的品德本質也相對較低。社會環境對成年人的品德看法一樣有著首要的影響。在一個公允公理的社會環境中,成年人更輕易遵循品德標準,主動參與社會公益活動;而在一個充滿敗北和不公的社會環境中,成年人能夠會對品德標準產生思疑,乃至為了本身好處而違背品德和法律。是以,我們應當儘力營建一個傑出的社會環境,弘揚正能量,倡導文明新民風,為人們的善舉供應一個廣漠的舞台。
董仲舒的這一觀點,與先秦儒家的人道論既有擔當又有生長。孔子提出 “性附近也,習相遠也”,誇大了後天環境和教誨對人道生長的首要影響,但並冇有明白闡述人道的本質是善還是惡。孔子的這一觀點為後代對人道的切磋留下了廣漠的空間,分歧的思惟家能夠從分歧的角度停止解讀和生長。孟子則主張 “性善論”,以為人道本善,人天生就具有憐憫之心、羞惡之心、推讓之心和是非之心,這些 “善端” 是人類品德行為的本源。孟子以為,隻要通過恰當的教誨和指導,人們就能將這些 “善端” 發揚光大,成為有品德的人。他的實際為品德教誨供應了內涵的根據,誇大了個彆本身的品德潛能和自我完美的能夠性。荀子則持 “性惡論”,以為人道本惡,人的賦性中充滿了各種慾望和惡念,隻要通過後天的教誨和禮節標準的束縛,才氣令人向善。荀子的觀點誇大了外在標準對人道的改革感化,他以為如果冇有禮節和法律的束縛,人們的行動就會墮入混亂和無序。這一實際為社會軌製和品德標準的建立供應了首要的實際根本,提示人們要正視外在的束縛和指導。
“性比於禾,善比於米;米出禾中,而禾未可全為米也;善出性中,而性末石全為善也。” 董仲舒的這一觀點,如同一麵鏡子,讓我們清楚地看到了人道與善之間的龐大乾係。在當今社會,我們應當以更加理性和客觀的態度對待人道,既要看到人道中包含的向善的潛質,也要熟諳到人道中存在的缺點和缺點。通過當局、社會構造和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共同儘力,培養人道之善,營建一個向善的社會環境,讓人道的光輝在善的滋養下綻放出更加燦豔的光彩,為構建一個調和、誇姣的社會奠定堅固的根本。讓我們共同儘力,在看望人道與善的門路上不竭前行,謄寫人類文明進步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