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如何從青樓開始當上帝師_第91章 典妻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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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柳姻過來後,佳耦二人忙上前幾步,客氣地說道:“本日還要感激女人提示,不然家中姨娘怕是……”

說罷,那位夫人還不忘從懷裡遞過來一個匣子,柳姻掃了一眼,見那材質是上等的黃花梨,雕著精美,心知東西必訂代價斐然,便笑著推了歸去:“客氣了,不過舉手之勞。”

而元朝是第一個在明白的法律條則中將典妻雇妻明令製止的朝代,而《元典章》的記錄:“吳越之風,典妻雇子成俗久矣,前代何嘗曾製止”中,更是明白的點名,這類征象遍及產生在長江沿岸和東南沿岸等地。

明末期間,百姓餬口困苦,當時任福建壽寧縣知縣的馮夢龍就曾記錄:“大戶之家如非遭遇大變,自不典妻,然小戶本就餬口寬裕,稍有不順,典妻如棄敝履,以解燃眉之急;或租賃與彆人生子,一歲一金,三五年已,期滿迎歸。若承典人祈求延期,酬謝持續,亦有久假不歸者,竟有絕賣之事。”

“那裡就談得上菩薩心腸了,不過是舉手之勞罷了,也算是日行一善?”柳姻歪了下頭,不由笑出聲。

“實在孕期不管是大補還是不補都是錯的,要因人而異,過猶不及。”柳姻笑著解釋了下,又從餘光看到幾個丫環攙扶著婦人上了樓,纔鬆下心來。

柳姻是冇把這件事兒放在心上的,隻是當了晚間,俄然聽到了拍門聲,等梅無去開門後返來奉告她,她才曉得竟然是一對佳耦前來,說要感謝她。

而宋朝不但呈現了典妻,還呈現了雇妻征象。在《名公書判腐敗集》中就記錄過一個案例:“某戶姓陳的女兒在某一年份被雇傭給了名叫鄭萬七的官員,商定的雇傭刻日是七年,統共獲得兩百多文錢。到了十仲春,她又被典給了信州的一個包管人徐百二,徐百二立即又將她雇傭給了鉛山的陳廿九,此次雇傭的用度增加到了七百貫錢。過了幾個月,陳廿九再次將她雇傭給了漆公鎮的販子周千二,顛末幾次轉手,她所觸及的金額已經翻了好幾倍。當這個案件被檢查時,發明違背了商定的雇傭刻日,實際上構成了買賣婦女的罪過,訊斷成果是限定其人身自在,直到補償充足的金額,熟諳到操縱法律停止棍騙是冇有好處的。”

“即便是典妻,也不該如此對待纔是。”柳姻皺了皺眉滿臉皆是不附和。

聽到她說的話,丫環神采變了變,隨即回過甚和其他幾個丫環交換了下眼神,纔看著那婦人思慮了半晌,皺了皺眉,回身給另一個丫環交代了幾句,纔對柳姻說道:“多謝女人提示,我們會重視的。”

那美麗丫環皺了皺眉,不由說道:“你甚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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