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_第9章 論語道德(2)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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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譯文】

【評析】

【譯文】

【評析】

①本章內容見於《學而篇》1.11章,此處略。

【譯文】

孔子說:“有品德的人是不會伶仃的,必然會有思唯分歧的人與他相處。”

②怨:彆人的痛恨。

①數:音shuò,多次、多次,引申為囉嗦的意義。

孔子說:“用禮來束縛本身,再犯弊端的人就少了。”

【評析】

①訥:癡鈍。這裡指說話要謹慎。

【譯文】

4.20 子曰:“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①

①何有:全意為“何難之有”,即不難的意義。

①約:束縛。這裡指“約之以禮”。

【評析】

【譯文】

②如禮何:把禮如何辦?

【譯文】

4.12 子曰:“放①於利而行,多怨②。”

②方:必然的處所。

本章再次提到君子與小人這兩個分歧範例的品德形狀,以為君子有高貴的品德,他們胸懷弘遠,視野開闊,考慮的是國度和社會的事情,而小人則隻曉得思戀鄉土、小恩小惠,考慮的隻要小我和家庭的生存。這是君子與小人之間的辨彆點之一。

【譯文】

4.17 子曰:“見賢思齊焉,見不賢而內自省也。”

【註釋】

【譯文】

【註釋】

【註釋】

【原文】

孔子把“禮”的原則推而廣之,用於國與國之間的來往,這在當代是無可非議的。因為孔子期間的“國”乃“諸侯國”,均屬中國境內的兄弟國度。但是,在近代以來,曾國藩等人仍主張對西方殖民主義國度采納“謙遜為國”的原則,那就不免被指責為“**主義”了。

【評析】

【原文】

②敏:敏捷、快速的意義。

【註釋】

②鮮:少的意義。

“父母在,不遠遊”是先秦儒家關於“孝”字品德的詳細內容之一。曆代都用這個孝字原則去束縛、要求後代為其父母儘孝。這類孝的原則在明天已經落空了它的意義。

【原文】

4.23 子曰:“以約①失之者鮮②矣。”

【譯文】

孔子說:“不怕冇有官位,就怕本身冇有學到賴以站得住腳的東西。不怕冇有人曉得本身,隻求本身成為有真才實學值得為人們曉得的人。”

4.16 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本章也談義與利的題目。他以為,作為具有高朱紫格的君子,他不會老是考慮小我好處的得與失,更不會一心尋求小我好處,不然,就會招致來自各方的痛恨和指責。這裡仍談先義後利的觀點。

【評析】

①遊:指遊學、遊官、經商等外出活動。

【原文】

孔子說:“君子說話要謹慎,而行動要敏捷。”

【原文】

②斯:就。

【譯文】

孔子說:“父母活著,不闊彆故鄉;如果不得已要出遠門,也必須有必然的處所。”

【原文】

①幾:音jī,輕微、委宛的意義。

【評析】

【原文】

孔子說:“見到賢人,就應當向他學習、看齊,見到不賢的人,就應當自我檢驗(本身有冇有與他附近似的弊端)。”

【註釋】

【註釋】

【原文】

這一段還是講關於貢獻父母的題目。事奉父母,這是應當的,但如果一味要求後代對父母絕對從命,百依百順,乃至父母不聽勸說時,後代仍要對他們畢恭畢敬,毫無牢騷。這就成了封建獨裁主義,是保護封建宗法家屬軌製的首要綱常名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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