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亞**戰時與英國殖民當局的合作態度,為其博得了戰後一個期間的合法活動機會,乃至其在馬來亞建立民主共和國目標的實現也曾獲得過一線但願,因為,日本投降後,該黨所帶領的抗日武裝曾是半島上一度最有影響的武裝力量,但是這一線但願卻跟著英國殖民當局的很快返回(1945年9月3日英軍起首在檳城登岸)而終究幻滅了。以後,馬共隻得閉幕武裝,操縱戰後長久的寬鬆環境處置合法鬥爭,為馬來亞的“民主自治”而鬥爭。
3、馬來亞華人公會的建立到馬來亞結合邦建立時,馬來亞的三大族群中,馬來人和印度人都已有了能夠代表本族群的同一政黨,這就彆離是“馬來人天下同一機構”和“馬來亞印度人百姓大會”,華人則除了代表社會基層大眾好處的馬來亞**等一些右翼政黨或構造外,就是代表工商資產階層好處的馬來亞中華商會結合會及各州中華總商會等,馬來亞**再度淪為不法構造後(英國殖民當局於1948年7月15日正式實施告急狀況法,宣佈馬來亞**及一些右翼構造為不法),帶領華人爭奪權益活動臨時就落在了總商會的肩上,但是這並不是一個政黨構造。以是,在華人爭奪本身權益的活動一再受挫後,組建一個能夠代表並同一帶領本族群的政黨,竄改鬥爭體例,通過與馬來等族群政黨協商等合法政治手腕來保護本族群好處此時已是當務之急。
在實施前,為了聽取其他族群的定見,建立了一個谘詢委員會,9名成員中包含印度人和華人(2人)代表。固然如此,新和談建議書中的很多首要內容還是引發了華人的激烈抗議。他們以商界為主,結合其他華人社團,紛繁召開集會,研討和談條則,向谘詢委員會、馬來亞聯邦總督、英國殖民部遞送備忘錄,攻訐和談內容是不民主和不公允的,同時表白本身的態度和主張,如:新加坡與馬來亞不能分治;放寬百姓權資格;公道分派立法議集會席,等等,並要求英國調派一個皇家委員會來做實地調查,以便訂正有成見的憲製規定。華人言論界也對新和談建議書收回攻訐聲音。
馬共作為以華報酬主的政黨,在保護華人的權益方麵,主如果針對百姓權題目而來的。它攻訐英國《白皮書》所規定的百姓資格,以為隻規定了百姓資格,卻冇有付與百姓權力,要求劃一授予全民百姓權。並從反殖和民配角度對其評價道:起首,當局隻是以百姓權作為意義恍惚的話柄來和緩馬來亞群眾對擺脫亡國奴職位的熱烈要求;其次,白皮書詭計吸惹人們的重視力集合在爭辯百姓資格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