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_第二節 新經濟政策與馬來人經濟支配地位的形成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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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在新經濟政策期間所產生的社會重組,與消弭貧苦的任務首要範圍於第一財產即傳統的農業範疇分歧,根基上是在第2、第三財產即當代經濟範疇中停止的。這期間,從馬來西亞團體經濟的生長過程看,亦正在經曆著由農業到製造業的嚴峻竄改,如到1990年,農業對GDP的進獻已由1970年的31%降落到19%,製造業則呼應地從13%上升到44%。1980年,時任工商部長的Dr Mahathir Mohmad建立了馬來西亞重產業公司(theHeavy Inductry Corporation of ysia,後改名重產業公司控股/HICOM Holdings),該公司的最首要的成績是與日本三菱公司合作,創辦了國度汽車企業(Perusahaan Otosional/theNationalAutomobileIndustry),出產了自有品牌Proton轎車。在很大程度上,馬來西亞的社會重組,恰是倚重了製造業的生長,即得利於國度的產業化過程。

新經濟政策的兩大生長目標:一是消弭貧苦,這是一項被宣佈為不分種族的經濟社會生長行動。因為馬來西亞的貧苦題目,在很大程度上被以為是馬來人題目,以是,消弭貧苦也就以消弭馬來人的貧苦為主。二是社會重組,即讓馬來人走出農業、鄉村,全麵參與國度的經濟社會生長過程,以竄改殖民地期間種族與經濟職能相乾聯的局麵和馬來人傳統的農夫形象。新經濟政策的本色是生長馬來人的經濟,晉升馬來人的經濟職位,令他們在國度經濟餬口中獲得安排職位,以與其已有的政治安排職位相匹,併爲這一政治安排職位奠定更加堅固的根本。總之,逐步實現和穩固馬來人在國度中的全麵安排職位,這是馬來西亞族群政治史的一個本色性、根賦性的線索。以是,馬來西亞20世紀七八十年代推行的新經濟政策,正如許多闡發人士指出的那樣,表現了土著(馬來人)至上主義的精力。“新經濟政策也被當作是剛獲獨立的第三天下國度要將本錢和失業機遇本地化,同時要節製和占有天然資本和本錢的民族主義經濟。隻是,在馬來西亞,所謂的民族主義經濟純屬馬來人的,它與其他民族毫無乾係。”當然,這並不否定汗青上生長馬來人經濟的客觀合法性與公道性,而僅是就馬來人政治魁首的某種主觀企圖以及他們在族群公允題目上疏忽非馬來族群的一樣合法公道的要求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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