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殖民當局所實施的“親馬來人”的政治鼎新主如果在馬來聯邦停止的。早在聯邦建立之初,由殖民當局與各州蘇丹簽訂的和談中,並冇有明白規定聯邦當局與州當局的權限,但實際上新建立的州議會利用了立法權,行政權則集合於駐吉隆坡的總駐紮官及聯邦各當部分分。1909年,聯邦議會亦勝利立,由駐新加坡的殖民地總督兼最高專員擔負主席,議員則由州統治者、首席聯邦大臣(the Chief Secretary,原總駐紮官新改)、州駐紮官以及多少官方與非官方成員構成。聯邦議會開端利用最高立法權。
英國在馬來亞實施的是以經濟為核心的綜合生長政策,基於馬來亞已有的國際貿易根本,及其豐富的天然資本和生長潛力,決定以建立出口型經濟為詳細生長方向。併爲了締造傑出的生長環境,采納了以下首要辦法:以宗主國的強大力量為後盾,儘力建立平安穩定的社會次序;建立並慢慢完美經濟生長所必須的根本設施扶植。1896年,Swettenham明白指出:英國人的任務就是“通過公路、鐵路、電報和wharves等大型工程來使這個國度獲得開放”。同時,建立有效的法律與行政軌製,如拔除與地盤有關的馬來風俗法,代之以西體例的地盤占有軌製以及通過大量移民來供應必須的勞動力,等等。
很多決策本色上也都是在英國殖民統治者的安排下由這個聯盟共同做出並付諸實施的。恰是通過這一政治聯盟,馬來社會上層不但得以儲存悠長以來就享有的政治權益(當然在必然程度上也遭到了減弱),他們還在這個政治聯盟中開端學會了當代國度辦理和政治之術,為馬來族群於將來結合其他族群自行辦理國度事件奠定了根本。而英國殖民當局所實施的駐紮官參謀官軌製的基石就是“非直接統治觀點”,1876年,吉隆坡馬來聯邦總駐紮官Frank Swettenhan乃至誇大指出,必然要“儲存該國根深蒂固的風俗和傳統,獲得其群眾的憐憫、興趣與支撐,並讓他們曉得傑出在朝與開通政策的好處。”有學者亦指出,非直接統治的勝利,馬來統治階層的合作乃是關頭。
除了括錫以外,馬來人的傳統出口商品中,汗青最為悠長的另有陸地和熱帶雨林出產的動植物等土特產品。不過,當商品作物開端在馬來亞大量試種後,首要的鞭策力量卻不再是馬來人,而是華人和歐洲人。華人初期運營過甘密、胡椒、甘蔗和咖啡,當橡膠(19世紀90年代開端在馬來亞停止貿易性蒔植:1898年馬六甲華人陳齊賢在武吉阿沙漢墾地5000多英畝,建立了馬來亞第一個橡膠園丘)和油棕(19世紀50年代引入馬來亞,1917年呈現第一家貿易性子的油棕蒔植園)在馬來亞獲得遍及推行後,又轉而運營這些新興財產,但以小範圍者居多。一樣,歐洲本錢也在這兩大商品作物蒔植中處於安排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