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的馬來人與華人及其關係研究_第一節 “五一三”事件發生之背景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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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當局的族群異化政策的核心是通過打消多元教誨,實現一元教誨即以馬來語為唯一講授媒介語的百姓教誨,即所謂“一種說話,一個源流”,以終究達到毀滅族群說話不同,毀滅族群文明本性,來實現馬來化的馬來亞國族馬來西亞族的目標。汗青證明,在三大族群鼎足而立的社會實際環境下,這即便不是一個底子有望,也是一個難度極大的政治抱負和目標。它不但為馬來亞,馬來西亞建國而需凝集各族製造了極大的費事,使得馬來人與非馬來人族群的乾係耐久處於嚴峻當中,還使得華人等族群公道生長本身的族群文明教誨,忍耐著不該有的重重政治壓力。

獨立後聯盟當局固然在經濟題目上麵對著來自馬來人方麵的族群公允題目的壓力,但是,仍舊像殖民地期間一樣,在優先安排經濟生長方麵,以經濟增加為最首要的目標。在為此而製定的馬來亞第1、二個五年打算(1956-1965)和馬來西亞第一個五年打算(1966-1970)中,固然其建立的首要目標除經濟增加外,另有消弭族群間的經濟不公允,以及供應更多的失業機遇等,但是,“經濟增加目標仍舊獲得最大的存眷,因為人們以為這是實現其他兩大目標的關頭。並且,這一經濟增加目標,又首要地落在了出口經濟範疇,詳細而言,就是錫、橡膠、油棕等首要傳統產品出口經濟範疇,如以1960年為例,這些根基商品占總出口量的80%以上,此中,橡膠占比重最大,為55.5%,其次是錫,為14%,木料5.4%,石油4%,以及棕油1.7%。

第一,漢文中學改製風波。

第四,董事會權柄題目。

但是,就是如許範圍複瑣事關華裔族群人才培養和文明傳承的教誨體係,從英國殖民統治即將結束時開端,其儲存已麵對著嚴峻威脅。實際上,早在20世紀20年代,還在當代漢文教誨生長的初期,不但冇有獲得過英國當局的有力支撐,還遭到了其所公佈的註冊法律的嚴格節製。1950年,中心教誨谘詢委員會(theCentral Advisory Committee on Education,1949年景立)在其陳述中,提出了以一個共同語文(英語)建立一個馬來亞國度的觀點,這一較著帶有殖民主義性子的觀點,遭到了馬來人與華人的共同反對。1951年,《巴恩陳述書》表白了向馬來人讓步的態度,提出將來的“共同語文”不但包含英文,也包含馬來文,並明白建議“打消各民族之方言黌舍”,這導致華人的激烈反對及馬來亞華校西席總會的建立(1951年12月25日)。同年頒發的《方吳陳述書》則主張各族群都有權儲存其說話和文明,是以建議當局承認華校的職位。同一年的兩個陳述成了馬來西亞一元教誨與多元教誨辯論的先聲。但是,在如何對待華人教誨題目上,針對這兩種截然相反的態度,《1952年教誨法律》幾近完整采取了《巴恩陳述書》的建議,即以馬來語或英語作為講授媒介語,至於漢文和泰米爾文隻可作為一門課程,在起碼15名同一年級家長提出申請後才得講授。法律公佈後,馬華公會為連合華裔力量,爭奪漢文教誨權力,專門建立了教誨小組,並於1953年與馬來亞結合邦各州華校董事結合會(1954年8月22日建立馬來亞華校董事結合會總會——董總),以及馬來亞華校西席總會(教總)一起,共同構成“馬華公會漢文教誨中心委員會”,號稱“三大機構”。馬來亞結合邦立法議會通過的《1954年第67號白皮書》再次必定了英文和馬來文作為官方語文的共同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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