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山詭談_第434章 遽魂大陣(1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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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包拯對於這個十四歲的娃娃能千裡迢迢來開封府伐鼓喊冤也非常不測,問明來龍去脈後更是被王繼的孝心所打動,便與當時的刑部尚書鄒岩一同核閱了寶慶府的殺夫檀卷。當時,寶慶的阿誰胡塗縣官名叫劉桐,外號劉不清,固然不貪,但倒是出了名的胡塗官,彆的不說,光這個胡塗名號就夠兩位大員三思的了,這也是包拯向鄒岩建議將案件發還重審的首要來由。而重審地主審官,便是深得包拯信賴的長沙縣令張翔。

在所謂的“鐵證”麵前,縱使林巧兒在死囚牢中哭啞了嗓子、喊破了喉嚨,等候她的彷彿也隻能是刑部關於秋後問斬的批文了。而就在此等山窮水儘的節骨眼上,刑部的批文卻讓包含縣太爺在內的統統人大吃了一驚:今悉寶慶府陳氏殺夫一案,本堂會開封府尹包拯共僔至夜,乃習此中旁惑之疑,故責以重審,宜交長沙縣張翔以讞實在,遇可執之,不得有誤。意義就是說:得悉寶慶府陳氏殺夫案今後,本官與開封府尹包拯一起研討到深夜,發明案中有很多蹊蹺,以是要發還重審,並要交給長沙縣的張翔來審理,收到(公文)後就要當即履行,不得有誤!

不曉得是心機感化還是卻有其事,陳巧兒身後不久,衙門的監獄便開端鬨鬼,夜晚老是模糊地聞聲有人又哭又笑,很多犯人和牢頭都曾親眼瞥見之前關押過陳氏的牢房裡有一個黑影晃來晃去,且伴隨啃咬牢門的聲音,嚇得惶惑不成整天。縣太爺劉桐也思疑過是陳巧兒的冤魂作怪,便請過一些道門中人來看,但此時陳巧兒的屍身早已埋至城外,統統來看的羽士和神棍都以為此事與陳巧兒無關,但也都冇看明白是如何回事,隻是說縣衙怨氣沖天,風水欠佳,不宜久置。

厥後,這劉桐一不做二不休,乾脆把縣衙遷到了彆處,衙門不遷還好,這一遷走,周邊老百姓反而遭了殃,之前大牢鬨鬼還隻是範圍在牢房裡,但衙門這一遷周邊反而鬨起性命了……

刑部文書中阿誰所謂的長沙縣張翔,是個著名的清官,字浩殊,號望月先生,不但為官廉潔愛民如子,斷案更是明察秋毫鐵麵忘我,就連開封府尹包拯,對其也曾讚以“豈敢妄言為民事,怎當長沙張浩殊”的評價。不過,這類處所命案向來是由刑部直接賣力的,寶慶這位胡塗縣官想破了頭皮,也不曉得為甚麼開封府會在中間插上一杠子。

實在,連牢頭地內心都明白,這林巧兒必定是有委曲,一個女子,若真毒死了丈夫,如何能夠還留在店裡心安理得的做買賣?無法,這件案子是開封府的包彼蒼親點的大清官張翔親身審理的,且案宗已經上報刑部,想申冤又談何輕易?

剛接辦這件案子,張翔便發明瞭劉桐斷案地一個嚴峻失誤——案件重新到尾,竟然冇派人去陳巧兒地家中搜尋過,因而便帶了幾個衙役前去掛查。這一查可不要緊,在陳巧兒裝陪嫁的大箱子中,張翔竟然搜出了一個還殘有紅色粉末的小瓷罐。厥後證明,罐中殘留的粉末恰是劇毒砒霜,且與受害人王昆所中之毒根基分歧,且據店鋪伴計交代,這個陪嫁的箱子,鑰匙隻要陳巧兒一小我有。提審了一次陳巧兒後,張翔便第二次給陳巧兒定了極刑。

這麼一來,寶慶的阿誰胡塗縣官也是搞得很冇麵子,明顯是本身地盤的出的事,確偏要發給鄰縣重審,的確就是明目張膽的找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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