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微浩大總無涯,各述繁言人莫記。
凡占公訟用宜克,體卦旺相終得理。
先賢遺下預知音,《皇極》《觀梅》出《周易》。
天澤履 體金、用金,互卦木火變乾卦
觀物看變爻為主
占物類例
買賣生體及比和,無益必成無後慮。
生用克體飲食難,克用必非常和美。
大略體宜用卦生,旺相謀為終無益。
凡問家宅體為主,旺相須知進田土。
坎兌為酒震為魚,八卦推求衰旺取。
巽之為卦,其色白,其氣香。為草木,為剛為柔。見離為文書,見兌、乾為不消,乃遇金刀之物。坤、艮為草木之類,坎、兌為可食之物。為長為直,並震而春生夏長,草木之果蔬。
艮為少男之位,宜火生之,見吉則少男之喜;若遇克,或見凶,則災及少男。問產必不育矣。
坤為地、為母、為布、為釜、為鄙吝、為均、為子母牛、為大輿、為文、為眾、為柄、其於地也為黑。
天時之應,占卜之際,晴明為離,雨雪為坎,風為巽,雷為震。如離為體,宜晴。坎為體,宜雨。巽為體,宜風。震為體,宜雷。火見雷為比和,參之生克,以定休咎。
求謀稱意是比和,克用謀為遲可已。
身材:頂、臉頰、頄輔。
互應
坎為水、為溝瀆、為隱伏、為矯輮、為弓輪、其於人也、為加憂、為芥蒂、為耳痛、為血卦、為赤、其於馬也、為美脊、為亟心、為下首、為薄蹄、為曳、其於輿也、為多眚、為通、為月、為盜、其於木也、為堅多心。
益擬富強損象衰,鹹速恒遲渙遠遁。
比和生體宜葬之,克用尤其大吉利。
臨逢百物觀求之,蒙卦難懂屯不失。
觀物趣時訣
澤火革 體金,互巽木變澤山鹹
離卦初爻,陽動變陰,變艮卦兌金,為少女,離火克之。巽為股,乾金克之,曰:傷股。得艮土生,入兌金,斷曰:不至於死。
凡算物數者,不但以體卦為體,凡卦之多者,皆可為體。如乾金多,以金為體,則多剛;坤多以土為體,多柔。乾卦體卦乾而互又是乾。固曰:金為體而剛矣,便是圓健剛硬之物。非金非石,此為體矣。觀物有體互變卦,並無生旺之氣者,為不入五行物。觀物觀爻,如八卦中陽爻多,乃多剛之物;陰爻多,乃多柔之物。
比和為吉克為凶,生用亦為惡兆矣。
凡占卜,以體卦為主,用為事應,當然矣。但體卦既為主,用互卦呼應,參看禍福。然本日得此一卦,體用互變中決之如此;明日複得此卦,體用普通,豈可又複以此決之?但是如何而可?必得十應之說而後可也。蓋十應之說,有正應、互應、變應、日應、刻應、外應、天時應、地理應、人事應、所謂十應也。夫正應者,正卦之應也。互應者,互卦之應也。變應者,變卦之應也。此二卦之訣也。占者俱用之以斷休咎矣。至於諸應之理,人有不知者,故必得諸用之訣,卦無不驗。不得其訣而占卜休咎,或驗或不驗矣。得此訣者,宜秘之。
正應
離文斑斕艮光亮,遁退回身姤相遇。
此卦斷出是鐵器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