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軍_第十四節軍規三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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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士和老百姓最大的不同就是從命。從命是甲士的本分。”龍謙大聲道,“曉得甚麼是從命嗎?就是下級的號令一旦下達,哪怕前麵是刀山火海,也會毫不躊躇,毫不畏縮地衝上去!這就是甲士。”

“冇說的,就按隊長說的辦。”王明遠與以往一樣,率先呼應龍謙。

“穿戎服,有槍炮……”封國柱撓頭道。

“各位現在也穿了戎服,固然是搶來的。槍嘛,也人手一支了,你們感覺本身是甲士了嗎?”

龍謙瞧在場的一半人都對周毅的發起心有慼慼,因而道,“既然大師都附和周副司令的定見,能夠加上‘軍中’二字。”

“不準調戲婦女,指的是不準調戲良家婦女。這個事理就不要我說了吧?誰冇有母親?誰冇有姊妹?誰情願讓匪賊欺侮本身的親人?我一向誇大不能禍害百姓,如果連不調戲良家婦女都做不到,這支人馬早他媽該閉幕了。重視,軍紀說的婦女是指良家婦女,這個在我的解釋中已經說清楚了。”龍謙說到這裡,停了停,“至於為甚麼不準瓢記,這裡就一併說了吧。早就曉得群情我為甚麼不去記寨,話說的很暴虐,我不屑於跟那種人計算,何況都是傳言。不是我不想女人,而是我決不會去和彆的男人共享一個女人!我不是看不起那幾個女人,她們滿是因為各種啟事才淪落至此的,這個我曉得。如果能夠挑選,天下的婊子有幾個是誌願的?人之以是分歧於牲口,底子的辨彆在於有恥辱感。我勸你們也要有榮辱觀,哪些事該辦,哪些事不該辦,實在大師內心都清楚,是不是?將來我會娶媳婦,你們也會娶媳婦。會生一大堆兒子,你會對你兒子講你當年逛窯子的故事?以是嘛,不準瓢記的軍規就是這麼考慮的,如果大師覺著分歧適,也能夠去掉!不過,瓢資本身掏,蒙山軍可不鼓勵官兵去瓢記。”

就如許一條條會商下來,最後集合在不準私分戰利品這一條上,“我曉得你們實在最在乎這一條,要我看也是為了軍令不會虛設,難以履行。以是我以為大師的反對定見也是出於美意,出於保護我們這個個人好處,”

“周副司令說的是。”龍謙點頭,“這是個要緊的構造,必然要選鐵麵忘我的人當軍法裁判員。你們歸去都想想,看誰合適乾這個差事?”

“江湖豪客多有技藝出眾者,他們絕非甲士。”

“撤除那三條殺頭律,我所製定的八條軍律,最首要的就是第一條。其他七條都是為包管第一條而實現的。做不到第一條,從個彆講,不是一個合格的甲士,從個人講,不是一支真正的軍隊。為甚麼如許說呢?就一支軍隊而言,捐軀是必定的,戰役發作了,小我不成能承擔同一種任務,有打前鋒的,有殿後的,任務有難有易,有肥有瘦,偶然候就需求有人去衝鋒,去斷後,去送命,不然就不能包管團體的勝利。假定冇有從命,軍隊必定崩潰。就像我們打的幾仗,拿我們斷後保護大隊撤離說吧,我們需求比及入夜後再撤,既為了大隊爭奪時候,也為了我們安然撤出,這是必須的。可天門就那麼點處所,人多了擺不開,誰去?總不能抓鬮吧?以是保衛天門的軍隊就是為團體而捐軀,這是必須的,也是值得的。另有,老宋等人需求留下來照顧傷員,不然傷員就不會放心,他們有能跑的,就會不顧統統地跑出來,如果被官軍抓了,就會招認主力撤出的時候,方向,主力就會晤臨極大的傷害。但是老宋等人也就麵對著滅亡的威脅,幸虧統統順利,老宋他們都活到了大師回山團聚,但你們想一想,如果老宋不從命我的號令,會是甚麼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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