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山軍_第十四節軍規三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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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見臨時是冇有了,喝酒誤事的事理誰都清楚,魯山、二虎等嗜酒之人也不好提反對定見了。魯山抿抿嘴唇,“奶奶的,今後怕是要跟酒告彆了。”

“是這麼個理。”周毅道,“實在大師也曉得,不過冇有你說的這麼透辟。”

“那還用說?有技藝唄。”魯山大咧咧道。

龍謙冷眼瞧去,見十幾小我臉上的神采各有分歧,但真正瞭解他的幾近冇有,“我曉得你們必然笑我陳腐,是不是啊?時俊?陳腐如許的話隻要你這個讀書人說的出來。但你們的心機我是清楚的,對老百姓如許,我們就不是匪賊,而是菩薩。想的對,我們已經不是匪賊了,自我們重編軍隊,我們叫蒙山軍!而不是蒙山賊!兵與賊的彆離不是我們本身說了算,而是老百姓說了算,他們會分清誰是賊,誰是兵!你們還會笑我,對百姓買賣公允,我們又冇人發餉,從哪兒來錢啊?不搶不掠,本身也將本身餓死了!我讓老宋奉告你們,自盜窟被破,我們連番作戰,並冇有擄掠四周富戶,更冇有打劫窮戶,我們手裡的賦稅是多了還是少了?實在也不消老宋說,你們也清楚!以是,贍養本身,並非擄掠一條路。今後我們也不是不搶不劫,而是不對普通的百姓擄掠,對那些橫行鄉裡,為富不仁的財主惡霸,我不會客氣。奉告你們,百姓絕非任人宰割的雞鴨,當百姓發自內心地支撐我們,我們將要糧有糧,要兵有兵。當百姓悔恨我們瞻仰我們垮台,我們將寸步難行。蒙盜窟之以是儲存那麼多年,是因為官府[***]無能,有災不賑,有難不幫,隻曉得收稅派工,底子不管百姓的死活。如果朝廷將百姓當作本身的後代,我們底子就冇有安身之地,就算蒙山再險要十倍,我們也早被官軍滅了!你們或許不信,但我堅信這點!我敢包管,今後違背這條的會很多,彆的軍規或答應以籌議,這條軍規既不會打消,也不會寬恕,但願在坐的各位不要帶阿誰頭,起碼你在我軍中的出息怕是完了!”

“江湖豪客多有技藝出眾者,他們絕非甲士。”

“不消考我們啦。”王明遠道,“還是你奉告我們吧。”

“各位現在也穿了戎服,固然是搶來的。槍嘛,也人手一支了,你們感覺本身是甲士了嗎?”

這是龍謙第一次明白用了個人一詞,“我承認無私是與生俱來的本姓,難以變動,起碼我不期望本身的部下會變得至公忘我。但是大師要明白,要學會算賬,要曉得如何才氣好處最大化。現在我們是一支軍隊了,有好幾百人槍,周遭百裡能夠稱王了,如果我們做的好,能夠從幾百人生長到幾千人,幾萬人乃至幾十萬人,縱橫天下也不是不成以。但是如果我們打敗了,被人毀滅了,我們之間的絕大多數將被殺,或者被俘,成果就算保住姓命,繁華就甭想了,這輩子算是與你無緣了。以是,大師的私心私利隻要在我們這支軍隊不竭勝利的前提下才氣獲得包管,不然就是死路一條。但是,如果不由私分戰利品,如何束縛戰役中的軍隊?如何包管勝利?汗青上得勝的一方因為擄掠戰利品而被仇敵逆襲而敗的戰例不堪列舉,征諸史實,斑斑可考,如何敢掉以輕心?隻要統統緝獲歸公,將士們才氣放棄臨時的私利,用心兵戈,因為即便我不去搶,我的那一份也不會少。事理就是這麼簡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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