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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浙田稅,畝三鬥。錢氏國除,朝廷遣王方贄均兩浙冗賦,方贄悉令畝出一鬥。使還,責擅減稅額,方贄以謂:“畝稅一鬥者,天下之通法。兩浙既已為王民,豈當複循偽國之法?”上從其說。至今畝稅一鬥者,自方贄始。唯江南、福建猶循舊額,蓋當時無人論列,遂為永式。方贄尋除右司諫,終究京東轉運使,有五子:皋、準、覃、鞏、罕;準之子珪,為宰相;其他亦多顯者。豈惠民之報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