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_第9章 上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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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之不告而娶,何也?”孟子曰:“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是以不告也。”萬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則吾既得聞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萬章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揜之。象曰:‘謨蓋都君鹹我績,牛羊,父母;倉廩,父母。兵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棲。’象往入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鬱陶思君爾。’內疚。舜曰:‘惟茲臣庶,汝其於予治。’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曰:“但是舜偽喜者與?”曰:“否;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但是逝。’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謂子產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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