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當時挑選留下,劉丹成為他們的人質,威脅我交出證據,阿誰時候我是挑選秉公法律,還是應當挑選劉丹的性命。
冇有過量的言語,也冇有過量的問候,這一彆,想必就是永久不再相見。她冇有給我留下任何聯絡體例,我也冇有去要,或許隻要現在如許,纔是最好的結局吧。
我越說氣勢越足,直視著法官:“叨教法官,當時如果是您,您會如何做。您是會挑選本身敬愛的女人,還是挑選讓犯法分子清閒法外,或者是挑選第三條路,先救出本身敬愛的女人,再抓捕犯人。”
四個小時之間,我身邊的狀師已經喝了三瓶水,申請開庭,庭長應允。我被帶到了前麵的歇息室,歇息的時候一共有兩個小時,隻如果為了下半場戰役做籌辦。
這個時候我才曉得,賣力我的狀師名叫王文芳,她和林查察官是大學同窗,傳聞了我的事情後,主動要求來幫我做無罪辯白。
賣力為我辯白的狀師是林查察官的一個老友,她在法庭方纔開庭時,就直接用鋒利的說話將我的罪行一一說出,擅離職守,單獨行動,將火伴的安危置於傷害當中,還和狼群構造的人有合作。
“冇有人幫忙我,他想操縱我,我也想操縱他,就是這麼簡樸。我承認我有罪,但是當時我彆無挑選,我冇法做到眼睜睜的看著我敬愛的女人被抓走,我冇法做到眼睜睜的看著我清查了一個月的犯法構造清閒法外,以是我隻能這麼做!”
王文芳給我一個放心的目光,讓我隨便說,因而我就將當時的猜想和設法都說了出來。固然我不是狀師,卻也學過法律,甚麼該說,甚麼不該說,如何說對本身又上風,我還是曉得的。
我不曉得他們那裡來的信心,但既然承諾了吳猛靜觀其變,我也不會胡胡說話。不然粉碎了他們的苦心不說,還要扳連他們一個借用職務之便,秉公枉法的罪名。
但是他們在看到我身上大大小小的傷疤,以及肩膀上還冇有完病癒合的蜈蚣性疤痕的時候,刹時愣住了。
我給了她一個擁抱,抱了足足五分多中,我們都冇有說話,終究在檢查員的催促下,戀戀不捨的分開。
我想勸她不要分開,卻又不曉得如何開口。如果她留下來,必定會遭到同事的架空和白眼,最為讓人肉痛的不是劈麵怒罵,而是背後悄聲群情。
王文芳連飯都冇來得及吃,一向在籌辦著下半場出庭的證據,兩個小時一晃而過,我再次被帶到庭審現場。
我俄然有些傷感,她的目光讓我想到了拜彆的鄭欣,當初她方纔被髮到我的部下的時候,也是這類崇拜加賞識的眼神。
鄭欣分開後,誰也冇有再提起她,彷彿向來冇有存在過她這小我。我心中偶爾還會想起她的笑容,她調皮的挽著我的胳膊,以及在千江岸邊的那一晚,她光著腳在江水中玩耍的模樣。
林查察官也是此次開庭的查察官中的一員,她不竭的在針對我,讓其他的查察官插不上嘴。但是細心一聽,她問的也全都是一些不算過分嚴峻的題目,針對的也並非是我,而是我為甚麼會這麼做。
如果調查她以往的開庭記錄,她出庭的次數很少,她接下的案子也很難,卻無一敗訴。她和我說,她接案子有三不接,人渣不接,觸及到性命的不接,家庭暴力膠葛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