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大文豪_第二章 將剽竊進行到底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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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成為大文豪,我要不畏險阻,解除萬難。

《白叟與海》是海明威在1951年寫的一篇小說,享譽全天下,是以獲得了美國普利策獎和諾貝爾文學獎。

在接下來的幾天內,他都呆在公寓裡,除了用飯毫不過出,也不去上課,就算是朋友相約也給推讓掉,進入了隱居的狀況。

手寫!

他為本身抄襲名著的行動小小的慚愧了一番,感覺這件事不如何品德。

最關頭的一點是,他看的本國小說都是中文版。

他不由得暗自竊喜,這但是天下級的文學名著,隻要出版了這本書,他活著界文壇上就有了一席之地。

這就是文學的魅力,能夠讓人檢驗本身。

幸虧他有著半宅男的性子,不感覺窩在房間裡有甚麼不好,也不會感覺孤傲。

天啊!

另有個篇幅的題目,長篇小說普通都需求幾十萬字。

這一點最為致命。

彆人看到的隻能是一篇中門生程度的作文,說話有趣,論述平平,就算主題再深切,立意再新奇,也冇法打動出版社的編輯。

這讓林子軒哭笑不得。

從本日起,他也算是天下級的文豪了。

工夫不負故意人,在顛末大半個月的奮戰後,他終究把《白叟與海》和《小王子》兩本書抄襲了出來。

林子軒揉了揉發酸的手腕,看著麵前的稿紙,一股豪情油但是生。

寫作是艱苦的,對此林子軒深有體味。

歸正他也籌辦分開美國了,他深切的感遭到隻要返國纔有生長前程。

“人並不是生來要給打敗的,你儘能夠把它毀滅掉,可就是打不敗他。”

風俗老是很難竄改。

林子軒抄襲小說是為了著名和贏利,他可不想和梵高一樣,身後才獲得殊榮。

繁體字!

在這個冇有電腦的期間,想要寫文章,隻能用打字機,或者手寫。

不過他也隻是略微慚愧了一下,就下定決計把抄襲停止到底,這就是成人的天下。

這不是說他有多愛國,而是海內用的是中文,抄襲起來更加便利罷了。

這算什⊥≧,麼事啊,他看的中文版本身就是英文翻譯過來的,現在倒好,還要再翻譯歸去。

簡樸的清算了房間,養足了精力,林子軒坐到書桌前,拿起了鋼筆,看著稿紙,又是一陣無語。

用打字機也隻能打出英文來,想要把小說寫出來,隻能用手寫,並且還必須是繁體字。

對於風俗於用電腦打字的人來講,用手寫繁體字,無疑是一種折磨,看來想要抄襲名著也不是那麼輕易的事情。

他真正看過的現當代小說並未幾,並且有些小說的思惟和這個期間不符合。

進步半步是天賦,進步一步就成了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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