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_第11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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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若』下王念孫據上文補門以』字。

#6『建』《閒詁》、《校注》作『逮』,是也,形近而訛。

#12『也以』二字畢沅據彼文改作『之』字。

#2『多』下《閒詁》補-矣一字。

#8『建』畢沅校作『逮』。

今執厚葬久喪者之言曰:厚葬久喪雖使不成以富貧,眾寡、定危、治亂,然此聖王也以#12道也。子墨子曰:不然。昔者堯北教乎八狄,道死,葬蚤山之陰。衣袁三領,穀木之棺,葛以緘之,既桃而後哭,滿堵無封。已葬,而牛馬乘之。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嫋三領,穀木之棺,葛以緘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束教乎九夷,道死,葬會稽之山。衣袁三領,桐棺三寸,葛以緘之,絞之分歧,道之不焰。地盤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餘壤其上,壟若參耕之畝,取#13止矣。若以此若三聖王者觀之,則厚葬久喪果非聖王之道。故三王者,皆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豈憂財用之不敷哉?覺得如此葬埋之法。

#11『先』《閒詁》校作『夫』

欲以世群眾,意者可邪?其說又不成矣。今惟無以厚葬久喪者為政,君死喪之三年,父母死喪之三年,妻與後子死者,五皆喪之三年,然後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蒲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數,則毀瘠必有製矣。使臉孔陷陽,色彩薰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成用也。又曰:上士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苟其饑約又若此矣。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成勝計也。此其為敗男女之交多矣,以此求眾,譬猶令人負劍而求其壽也,眾之說無可得焉。是故求以世群眾而既以不成矣。

何故知其然也?今天下之士君子,將猶多皆迷惑厚葬久喪之為中是非短長也。故子墨子言曰:但是姑嘗稽之。今雖毋法執厚葬久喪者言,覺得事乎國度。此存乎王公大人有喪者,日棺槨必重,葬埋必厚,衣袁必多,文繡必繁,丘隴必巨。存乎正夫賤人死者,殆竭家室。焉諸侯死者,虛車府,然後金玉珠璣比乎身,印組節儉,車馬藏乎壙,又必多為屋幕、鼎鼓、緒挺、壺濫、戈劍、羽旎、齒革,寢而埋之。對勁若殉從,曰:天子殺殉,眾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眾者數十,寡者數人。處喪之法將何如哉?曰:抽泣不秩聲,翕績絰垂涕,處倚廬,寢苦枕由。又相率強不食而為饑,薄衣而為寒,使臉孔陷陽,色彩薰黑,耳目不聰明,手足不勁強,不成用也。又曰:上士之操喪也,必扶而能起,杖而能行,以此共三年。若法若言,行若道,使王公大夫行此,則必不能蚤朝五官六府,辟草木,實倉凜。使農夫行此,則必不能蚤出夜入,耕稼樹藝。使百工行此,則必不能修舟車,為器皿矣。使婦人行此,則必不能夙興夜寐,紡績織紅。細計厚葬為多埋賦之財者也,計久喪為久禁處置者也。財以成者,扶而埋之。後得生者,而久禁之。以此求富,此譬猶禁耕而求獲也,富之說無可得焉。是故以求大族而既已不成矣。

#14『秉』畢沅據《列子》、《承平廣記》改成『渠一。

故古聖王製爲葬埋之法曰:棺三寸,足以朽體。衣袁三領,足以覆惡。以及其葬也,下毋及泉,上毋通臭,壟若參耕之畝,則止矣。死者既以葬矣,生者必無久哭,而疾而處置,報酬其所能,以交相利也。此聖王之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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