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醫蘇三_第七十二章 窖洞9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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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菲說到這裡,停了下來,她歪著腦袋想了一會兒接著說:“不過,已經十年疇昔了,即便我們想去找嚴博文的屍身,也無從動手呀?”

我看著這個小門徒一腦筋的設法,實在敬愛,我說:“體例老是人相出來的,隻要有不肯定性,我們便能夠去嘗試,把不成能變成能夠,我們平時辦案不都是如許嗎?看上去明顯是無路可走了,但是我們的設法略微變通一下,就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淩菲兩手一攤:“蘇教員,那我們下一步要從那裡動手呢?”

我回身向車子走去,邊走邊說:“我們去付明勇曾經事情的益民病院看看。”

我開動了腦筋,想著付明勇如何如何實施犯法行動才氣得逞,俄然想到,如果嚴博文先殺死了張愛芳,繼而付明勇殺死了嚴博文,這類螳螂捕蟬黃雀在後的形式,是不是也能夠在這個案子中作為推斷呢?

“我也有一樣的觀點,彆的彌補一點,嚴博文會不會是被掐死或是彆的非出血性的死因,失血的能夠性相對小,而現場血跡混亂,僅僅是張愛芳一人找到銳器刺戳。”

“會不會存在滅亡的前後挨次題目,一個案犯前後殛斃了他們倆個,如許纔好瞭解。你們看,這是不是也是個值得切磋的題目?”

為甚麼有人要殺張愛芳和嚴博文?這纔是題目的關頭。很較著的,能夠產生殺人動機的乾係人隻要一個:付明勇。但是付明勇一人要殺死他們兩人,也不是那麼輕易的,如果同時停止,幾近不太能夠,看照片上嚴博文的體量比付明勇大很多,就算是嚴博文一人,肥胖的付明勇都不必然搞得定,何況是他們伉儷倆?要麼就是殺人有前後挨次,付明勇先殺死了一人,然後第二人呈現,繼而又殺死了第二人?

我連連點頭:“我不是已經說了,路不是隻要一條,張愛芳住處被改革了,拋屍地也冇有了,這條路走不通,我們接下來就研討嚴博文,當時張愛芳的屍身確切在這裡被髮明,但是嚴博文的屍身並不在這裡被髮明,那麼是不是說嚴博文的屍身很有能夠被拋屍在彆的一個處所?”

淩菲感慨道:“也是呀,我到野家塢也才這麼一點時候,但是我確切感遭到了這一些,書籍上的實際那麼多,但是到了實際中,發明實際需求處理的題目都是書籍上學不到的。”

淩菲看著這滿眼的高樓大廈和繁華的大街,一臉的茫然:“蘇教員,你看這現場都變成如許了,另有再次勘查的能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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