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她說給我措置,我提示她最好是儘快,因為我不成能會等個一年半載,彆說我以小人度君子之腹。實在你們多數也是想拖到這件事不了了之,對吧?
(我碼字比較慢,五六千字的一章小說大抵要破鈔三到四個小時。當然諸位讀者看的話恐怕就隻要幾分鐘就好了,嗬嗬。)
終究在前日,即2014年6月30日,我qq上的一名讀者老友俄然發給我一個鏈接,是一則記錄在手機網上的、與《偏科》有九分神似的報導,我當時驚呆了,上彀搜刮阿誰孩子李某。
但是呢,餘曉玲大記者又給我來了句,以經濟賠償彌補喪失需求走法律路子,不然羊城晚報不賜與補償。(是原話吧?)
可惜,你又來句第二個計劃需顛末法律法度,我真的要嗬嗬了,打個官司一年半載我又不是不曉得,更何況工具還是你們羊城晚報這個“大”訊息媒體,彆說我多數打不贏官司,就算幸運打得贏官司,恐怕也是入不敷出。
以下註釋:
不過第一個計劃你回絕了,來由同上文,因為羊城晚報是一個“大”的訊息媒體。
更讓我感到哭笑不得的是,你在報導中稱《三國之宅行天下》的前半段因為態度題目稍有微詞,但是中前期非常耐讀,那我奉告你,那是因為《三國之宅行天下》是我的第一本小說。
第二天大抵十點鐘,我給羊城晚報訊息部打電話,客服態度還不錯,奉告我他們會儘快地覈實措置這件事。
本人起點屌絲級收集寫手,賤宗首席弟子:
在當時羊城晚報的采訪記者餘曉玲對我說了“不成能之類”的話後,我當時說實話是很氣憤的。從甚麼時候開端,言論已經變成如許了?明知做錯了事,收回了錯的報導,但要變動、廓清、報導竟然是一句“不成能”,至於來由。因為羊城晚報是一個“大”的訊息媒體。
最後的最後,我還是那句話,我需求由你這位“大”訊息媒體的“大牌”采訪記者餘曉玲蜜斯,針對你前幾日不負任務、在采訪時嚴峻瀆職,導致報導呈現嚴峻偏差、嚴峻失真,極大程度上影響到我名下小說《三國之宅行天下》歸屬權一事,但願你能親身執筆,寫一則道歉信,登載在你們羊城晚報的訊息媒體上,唔,就在登載那則《偏科》的不異的位置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