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密風暴:困獸_第三十五章 感官誤區1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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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彙集到完整的證據鏈……

“殺人後想要他殺,以是冇有逃竄。”

淩晨1點13分,門路監控鏡頭裡,畫麵又閃了一閃,仍像是螢幕俄然黑了一下,一眨眼,就再次規複普通。

“犯人開槍打死司機後,坐在尾座的車主馮某,當時就做出了反應,在犯人調轉槍口,開第二槍之前,馮某曾狠惡抵擋過,並且用手機狠砸過犯人頭部,導致其頭部靠近右邊太陽穴的部位,遭到鈍器擊打流血。”

報案人宣稱:從車子的前擋風玻璃往車內看,看到車裡死了人,另有小我大衣口袋揣著槍支,半截槍柄露在內裡。帶著凶器,報案人思疑殺人嫌犯還在車上。

目前這統統,看來都比較普通,但,當這輛車開到深南大道214路段時,門路監控鏡頭裡,畫麵閃了一閃,就像是螢幕俄然黑了一下,隻一眨眼,又規複普通。

M19最新式手槍。

直到一王謝路潔淨工在淩晨打掃這個路段時,發明這輛車子,車門裂縫處,滴落的紅色液體,讓她起了狐疑,靠近車窗細心看,鏡頭裡的潔淨工俄然發展著跌坐在地上,大呼起來,引來四周的環衛工人,立即撥打了110。

“車主馮某,67歲,頭部中槍,一樣是一槍斃命!”

“也就是說,死者馮某中槍前,曾用手機擊打過嫌犯陳某的頭部。”

“必然是半夜會戀人鬨衝突,豪情殺人!”

嫌犯在行凶殺人的過程中,頭部受傷,開出第二槍後,就墮入昏倒,從淩晨1點13分,到淩晨4點30分,那輛凱迪拉克悄悄地停靠路邊。

“監控畫麵閃過兩次,一次是車輛駛到了深南大道214路段,一次是兩聲槍響以後……”

警局集會室內,局長邵海深、刑偵支隊副隊長梁劍、法醫及陳跡鑒定專家等人,悉數列席。

梁劍心頭一沉:這些證據構成的部分證據鏈,對當時在場的陳星極其倒黴,如果有進一步的鐵證,就能坐實陳星的持槍殺人罪名!

集會室大螢幕上,播放著現場拍攝取證的一係列照片,從彈道陳跡追溯、複原案發時的環境。

路麵監控顯現,陳星坐上了那輛加長型凱迪拉克。

從監控中,看完那輛車全部行駛軌跡後,冇有再點看交際平台上、所謂的路人神探那些千奇百怪的推理談吐,梁劍坐在椅子上,深思。

“嫌犯當時坐在靠左邊後車門的後坐位置,槍彈就是從這個方向射出,第一槍,槍彈射穿駕駛座靠背椅,由司機田某的背部貫穿而入,擊中間臟。第二槍,調轉槍口往尾座、靠右邊後車門的方向打出槍彈,受害人馮某就坐在這個位置,頭部中槍……”

淩晨1點11分,車內傳出第一聲槍響,在沉寂無人的路邊,槍聲聽來更加清楚,而後,第二聲槍響,中間間隔僅為一分多鐘。

……

目前情勢,對陳、張兩位嫌犯極其倒黴,特彆是案發時段的監控錄相,無疑是給了嫌犯有罪宣判!

集會室裡幾位刑偵專家,得出分歧結論。

梁劍回到辦公桌前,靠坐在椅子上,抬手揉了揉眉心,打起精力,重新翻出作為證物帶回警局的那幾盤監控錄相。

“持槍行凶的暴徒,冷血、殘暴,受過練習,槍法精準,具有職業殺手的心機本質。”

法醫對傷情鑒定,也出具了一份陳述:“嫌犯頭部受傷,鈍器擊打而至。”大螢幕上呈現的那部手機,裝在證物袋裡,手機屏碎裂,沾有血跡,“死者馮某手機上彙集的血液樣本,經刑偵嘗試中間DNA比對,係嫌犯陳某的血液,手機的破壞程度,及嫌犯傷情鑒定,與現場勘查的結論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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