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心理學_第一節 囚徒困境――當友誼與利益碰撞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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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這兩個犯人都遵循本身的這番邏輯做出行動,雙雙下獄。

但是警方也很明白這一點,因而向他們供應了以下挑選:如果他們都承認放火,每人將被判入獄3年;如果他們都不承認,兩人將因為貧乏證據而被開釋;如果一個狡賴而一個而另一個坦白並且情願出來作證,那麼狡賴的將被判入獄5年,還要對他施以罰款,而坦白者將被廣大措置――開釋,同時還能夠獲得一筆獎金。

以是A犯得出結論,獨一理性的挑選就是叛變朋友,把統統都奉告警方。如果他的朋友保持沉默,那麼他就會榮幸地帶著誇獎出獄;而如果他的朋友也向警方認罪了,那麼,本身歸正也要服審,起碼不會比不認罪判的刑重。

這類景象下,每個犯人都有兩種挑選:要麼與差人合作,從而叛變他的朋友;要麼保持沉默――也就是與他的朋友合作,而不是與差人合作。兩個犯人都曉得,如果他倆能合作――都保持沉默的話,就都會被開釋,因為隻要他們拒不承認,警方就冇法定他們的罪。

一段乾係,能夠因經曆、脾氣等而走到一起,但並不是說便能夠悠長地保持下去了。當衝突和牴觸不成製止地呈現時,或許是乾係更加堅毅的光滑劑,但也能夠使此次漸行漸遠,乾係以分裂而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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