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鮑母_第二十一章第三節 再接再厲之智擒縱火犯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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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在技工學校裡!眼下被迫停課,整個教學大樓空蕩蕩的,藏起個把人來還蠻難找的,你們說是不是?”

“她第一個抓小龍蝦,神不知鬼不覺地在轉盤邊緣塗上劇毒,接著很有禮貌地讓我先抓龍蝦,然後用手轉過圓盤,不知不覺地就沾上毒了,再自添手指,成了變相自殺,3個小時後必死無疑。一旦我中毒而亡,步前兩個死者後塵,她必然聲名大噪,同時為一幹被抓捕的小鬼子報了仇!”

於是校方拜托檢察院,直接起訴至法院,究查木工師傅的刑事責任。

控方像模像樣地遵循法律法度,由檢察院提起公訴,振振有詞,滿以為證據確鑿,一告一個準!沒想到被告方卻不以為然。

誰知這一等時間太久,好長時間都不見有人來回報,眾人等得不耐煩了,唧唧喳喳,議論紛紛,場麵頓時顯得混亂。

“普通來說,100瓦的燈泡,短短的10分鐘,玻璃外殼的溫度能夠達到200℃以上,點燃一支洋火梗那是小菜一碟!”她竟然在一堆知識分子跟前討論其物理學來!

第二十一章第三節再接再厲之智擒縱火犯

“絕對不成能!這樣對他有什麼好處?不是自尋死路嗎?黃浦江又沒有蓋子。結果落得個身陷囹圄,百口人靠他吃飯,縱火動機不建立。必然另有彆人!”

回到局裡,馬不斷蹄地提審朱木工。

“明白,明白!如有半句假話,殺頭、槍斃都行!”他急不成待地剖明。

這一來證明鮑偵探所言不差,此人有嚴峻的懷疑。

“根據物理常識,同種質料、不異長度,橫截麵積越大,導體的電阻越小。其功率等於電壓的平方除以導體的電阻,即:P=U?/RU不變R越小P就越大。”她邊說邊在黑板上講解。

公然十幾分鐘就有動靜了,物理教研組實驗室倉庫裡,大功率燈泡少了一隻,編號01-10中唯獨少了一隻03。不知怎麼在火災現場出現,並非偶爾,必然有人帶進去,勿容置疑。

控告方反駁:“照你這麼說火是自燃的囉?豈非欺人之談!”

救火車來了好幾輛也不管用,火勢太大,迴天乏術,隻好眼睜睜地看著大火囊括整個餬口區。

差人局封鎖交通,路口設卡,汽車站盤查,一向到了早晨,不見人影,興許是逃脫了。

青浦分局的美意難卻,鮑銀燕衹好勉爲其難,宴會開始之前,分解案情,娓娓而談。

“後來發現桌腿是牢固的,還有一個開關。我一下子明白了,這是用來接通和切斷電源的。中空的圓桌中心必然有鬼!”

有人再問:“既然是河豚劇毒,應該馬上倒地呀!怎麼會3小時後才毒發身亡呢?”

“哦!經你這麼一說,這場火災不是過失縱火,而是……”

不得已隻好上報總局,可否派名偵探鮑銀燕來審案,看是不是真的冤枉了!

“能必定?”

眾人長長地噓了一口涼氣,真是殺人不見血,頓覺背脊上出盜汗。

“我手裡的這個殘骸,玻璃棒不但厚實,裡邊的兩根紫銅的燈桿也顯得粗壯,它是100瓦特的。我在火災現場煞費苦心腸找到燈泡燒斷的鎢絲,明顯地比25瓦的燈絲粗好多。”

“OK!要不我偌大的年紀,還半路削髮學吹鼓手呀!但是這些豐富的物理知識我還是似懂非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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