餬口區裡教職員工住房以及兩幢學生宿舍樓化為灰燼。雖說沒有人員傷亡,教學大樓也無缺無損,但是老師、學生無處安身,一個個無精打采、魂不守舍,那裡還故意機授課、上課?
控告方反駁:“照你這麼說火是自燃的囉?豈非欺人之談!”
終見有人垂頭喪氣地來報告,說是那個實驗室保管員俄然不見蹤影。上午開庭時還有人看見她坐在禮堂外的長椅子上聽蹭的呢!怎麼一下子就消逝了?八成是心虛,滑腳溜走了。
“回大法官的話,阪田美是原“和森”糕團店的女掌櫃,即殺人間家橫田雄一的老婆,我與他們一家有過多次較量,這家人罪過累累,罄竹難書。證據舉不勝舉,她逃脫就是最好的罪證,您說是不是?”
“以我下午的觀察,教學樓坐北朝南,底樓東首是物理實驗室,邊上的準備室、倉庫最有能夠。內裡的大鐵鎖恰好是個幌子,從窗戶裡進出對她來說也不是難事。再說食堂、廁所都在同一樓層,偷著吃、暗著拉不消愁,何樂而不為!”
後來還是李政委批評她:“怎麼這樣斷念眼!隻要“身在曹營心在漢”,為老百姓辦事,打擊日寇,還是大功臣!”她這才答應。
這一來控方也轉變態度:“請問鮑偵探,縱火犯是誰呢?有沒有線索啊?”
庭上之人紛紛點頭,表示贊同。
“和森”糕團店裡的四個女性除了橫田雄一老婆以外,均已伏法,漏網的一個老闆娘,一丘之貉,萬萬不成掉以輕心。
這話有理,法官當場宣佈開庭半小時,令校方當即去查。
“明白,明白!如有半句假話,殺頭、槍斃都行!”他急不成待地剖明。
這一天師徒二人都沒抽過煙,論定是香煙屁股引發的火災實在是天大的冤枉!說什麼也不能接管。
事後,當地消防部門、檢察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展開勘查,發現火場有一根洋火棒殘梗,一攤燃盡的香煙灰,一雙燒焦了的棉紗手套。
於是校方拜托檢察院,直接起訴至法院,究查木工師傅的刑事責任。
“能必定?”
法官又敲響了法槌:“肅靜!請鮑偵探答覆,你怎麼體味得這樣清楚?根據是什麼?”
不過眾人認可尼娜的根底也不錯,能當機立斷,還是神槍手!一片贊譽聲,西洋嬸非常高興。
有關人員說:“這人姓班,班超的“班”,甜甜美美的“甜美”,班甜美,民國7年生,本年40歲,大學專科學歷,有南京工學院的肄業證書,應聘來本校事情才3個月……要不要到檔案室調她的詳細資料?”
龜田三娘、四娘,還有村上菏子,正在獄中等她呢,四個老搭檔聯袂赴刑場,槍斃!
誰知這一等時間太久,好長時間都不見有人來回報,眾人等得不耐煩了,唧唧喳喳,議論紛紛,場麵頓時顯得混亂。
火災現場已經開始清理了,隻要起火的源頭這一塊,警方設定的鑒戒線還儲存著,不許閑人入內。
不得已隻好上報總局,可否派名偵探鮑銀燕來審案,看是不是真的冤枉了!
“絕對不成能!這樣對他有什麼好處?不是自尋死路嗎?黃浦江又沒有蓋子。結果落得個身陷囹圄,百口人靠他吃飯,縱火動機不建立。必然另有彆人!”
“哦!經你這麼一說,這場火災不是過失縱火,而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