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吉可不信偌大一小我市裡,就隻要這些人來賣身,也不信冇有其他比如十八九歲年青貌美的女青年,或者邊幅清秀會認字的二十來歲男青年等高本質人才。
他之前問過了,清朝捐官固然是常態,有專門的機構跟流程,但也不是給錢就行的,人家還得審批。如果你長得太醜,學問太少,或者春秋太小,也是不給官位的。像他如許的春秋,通過捐款當官是不太能夠了,有辱朝廷麵子,最多也就能跟他的便宜老爸一樣,買個監生罷了。
隻要報酬好,後勤好,兵器先進,再跟上必然的教誨,信賴這支軍隊的戰役力絕對不會差!
彆的一部分的兵丁,春秋應當在13歲以上,16歲以下,這部分人全數是本身費錢買來的孩童仆人,這部分人將會伶仃構成少年近衛團,大要上是本身的親衛,實際上就是本身的門生,本身能夠帶著他們言傳身教,在實際中學習,如許既不遲誤本身今後領兵作戰大搞工商,也不遲誤教誨這些將來的人才。冇錯,這批人,就是本身的人才種子,是為了替本身博得將來。
相對而言,封建社會中,普世代價觀的束縛力度更強一些,官府權威則是保持這個普世代價觀的一種保障。
就是想到這裡,李永吉才決定今後持續買一批十三四歲的孩子過來,這批人他會帶在身邊,跟其彆人分開,專門堆積在一起接管本身的洗腦教誨。
是以,李永吉想明白了,此時要辦團練的話,純真從人才角度跟本錢角度看,費錢買奴婢搞甚麼仆人團是最下策,還是直接費錢招自在人來從戎最靠譜。
也就是說,本身冇法跟湘軍那樣,靠官位、親戚、宗族等社會乾係來維繫軍隊,本身冇有阿誰前提。是以,本身目前隻能組建一支純靠報酬跟兵器構造起來的雇傭軍,就彷彿洋槍隊那樣,這個戰役力對付眼下是充足了。
招募自在人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不但費錢少招人多,並且因為大要上冇有主奴身份,少了一層輕視,還能招到更多有效的人才,比如能夠招納更多有文明的,讀過書的人。如果隻是費錢招募,而不是買奴婢的體例,那這些高本質成年人的衝突心就會少很多,不至於像明天如許來的這麼少。
想到這裡,李永吉腦筋裡俄然有了一個比較恍惚的假想,那就是他感覺在現階段,他的團練應當是一支首要靠款項保持的軍隊,這支軍隊的主力,臨時應當分紅兩部分。
相反,如果是奴婢從戎,他們要偷懶耍滑還是會偷懶耍滑,而遵循清朝的法律,你一樣是不能隨便打殺、毒害奴婢的,這麼做一旦被外人給告了,也是要下獄的。
以是說,奴婢並不斷對靠譜,畢竟相對於奴婢軌製,軍中的上下級軌製,乃至官府的身份品級軌製,才更加周到堅固,畢竟那是靠權力、財產跟武力來維繫的,最是穩妥。
在這類環境下,亂世還好,官府權威能夠獲得有力的保障,但如果到了亂世,官府權威就會減弱,那主奴乾係的維繫就首要靠普世代價觀以及店主本身的力量了。
奴婢跟長工,本質上的不同就是有冇有人身自在,能不能隨便分開你罷了,但這隻是在法律上的閃現,必須打官司才氣用到,但在實際利用中,為這類事兒打官司的環境很少,就算打官司,也是有錢有勢的人贏。彆的,實際的雇傭乾係中,隻要店主有權有勢有武裝,那麼管你是奴婢還是長工,都能夠當仆從使喚你,就算你是有自在身的長工,也是不能等閒離開店主的掌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