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夜者_第一章 31個孩子(3)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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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案件生長成如許,不能解除公安內部有違紀流露案情的人,那麼,蕭聞天是他獨一能夠信賴的人。蕭聞天,也是最信賴他的人。

蕭望腦筋裡一團亂麻,他讓本身安靜下來,把31本卷宗抱到影印機旁,把每本卷宗裡最關頭,也是最能概括案情的《案件調查陳述》,一份一份地影印了下來。

蕭望用了一個多小時的時候,把這十幾本卷宗裡的首要部分都讀了一遍。耐久的瀏覽風俗,讓蕭望的瀏覽速率非常驚人。

蕭望摸著下巴,用互聯網電腦翻開了萬年曆。

31起案件具有明白的特性和規律,總結起來,其固有特性規律有:日期、性子、伎倆、目標。是以,這31起案件應當串並窺伺。

2008年7月10日,南安市西林區入室盜竊幼兒案。

農曆丙子年六月初八。

並且,有些年份,在分歧的處所,產生兩起案件。

會不會被盜的孩子或者他們的父母有甚麼規律?蕭望儘力地回想著卷宗裡的記錄。姓氏?籍貫?血緣?黨派?社團?春秋?職業?十足不是,十足冇有任何規律。

甚麼人作案有如許超凡的毅力?時候跨度竟然有二十多年之久!本年才23歲的蕭望,發明如許的係列案件竟然在他兩歲的時候,就已經悄無聲氣地開端了!他很光榮,本身冇有被案犯偷走。

每一名孩子的父母,都不是普通人啊!他們固然有的並無權無錢,但是都還算是本地的名譽一族啊!

不曉得是這個推理的可靠性,還是本身心底的對抗性,或者是為案件找到一個鬥爭的支柱,蕭望逼迫本身堅信,這31個孩童,都還活著。

看完卷宗,已經淩晨三點了。蕭望怠倦地靠在椅背上,乃至不敢去猜想案犯的動機。不對,丟了這麼多孩子,如果是被殛斃的話,為何向來冇有發明過一具屍身?一旦發明屍身或者骸骨,用失落人丁DNA庫停止印證,就不會是這麼蹊蹺了。

……

很快,蕭望就從這十幾起案件,加上本身派出所轄區的那兩起案件中,找到了很多近似的處所。

蕭望以為,這十幾起案件,是有前提串並的。不過,即便是串並了,又如何才氣通過串併發明懷疑人軌跡?看起來,涓滴冇有規律可言。

農曆壬辰年六月初八。

2012年7月26日,兆豐市臨引縣入室盜竊幼兒案。

他抓緊了影印的進度,然後坐在電腦前麵,開端把本身的所見所想擬成一個完整的彙報質料。他已經想好了,這個彙報質料,他不會給林伯伯,也不會給所長,他會直接交給本身的父親—南安市公安局局長,蕭聞天。

這一日一夜的不眠不休,蕭望固然獲得了嚴峻衝破,但是,疑團卻越來越大。他隻是一個練習差人,他底子冇有才氣持續往下切磋。

“林伯伯,我現在畢業了,很快就要正式進入公安步隊了。”

1997年7月12日,江南市長江區入室盜竊嬰兒案。

蕭望拿脫手機,在通訊錄裡尋覓著。

父親能夠嗎?他能夠壓服局黨委,壓服省廳乃至公安部嗎?

“真是光陰飛逝啊。”林伯伯感慨道,“打藐視著你長大,一向感覺你是個機靈、沉穩、謹慎的孩子。你插手差人步隊,實在是一大幸事。”

他將這份二十幾張紙的陳述列印了出來,附上31起案件的調查陳述,整整一大摞。然後,他冷靜地刪除了陳述的電子版,捧著一大摞質料,熄燈關門,走出了公安廳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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