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王蘭蘭的闡發,我心想這傢夥不愧是智商142的,層次這麼清楚的闡發,讓我們對案子頓時的就有了調查的方向。
剛好李智家左邊的路口有一家商店,我疇昔就問四天前有冇有看到路上有奇特的行人,他說冇有。然後我們又在這四周的好幾家店鋪都問了一下,都說冇有。我有些驚奇,莫非凶手是半夜過來的?半夜的話,那能夠就有些難以調查了。但是冇想到當我們調查到最後一家包子鋪的時候,阿誰老闆的兒子聽到我們的題目,嘰嘰喳喳的說他曉得。
“另有一點,”我俄然想了起來,“按照前麵兩起案子,鵬哥你去查一下,這個劉佳楠,是不是做過甚麼不為人知的好事,畢竟之前死的幾個,都是應當獲獲咎惡獎懲的。”
“死者的身份已經肯定了,劉佳楠,二十八歲,十幾天前他家裡來報過案子,說劉佳楠失落,看來當時就遇害了。劉佳楠的社會乾係很簡樸,他就是一個賣豬肉的農夫,我查了他的檔案經曆,並冇有甚麼犯法前科。”宋佳斌對著電腦螢幕說道。
潘鵬說最後一句話的時候,滿臉的愁悶。確切,如果這真的跟紅鞋的案子有關的話,那說不定也是一場連環殺人案。那麼換句話來講,如果凶手是以這類伎倆來做的話,那麼那些失落人估計已經死了……
“膠鞋?那應當是四天前,四天前我們這邊下雨了,莫非凶手是當時候疇昔鞭屍,以及出洋娃娃?”
這麼惡興趣,鞭屍,莫非他跟死者有甚麼深仇大恨麼?並且不曉得為甚麼,我的直覺奉告我凶手應當不止一次的來到過地下室,第一次過來的時候是把人殺了,並且放血喝血。第二次過來是把洋娃娃給放在死者手上,然後對屍身鞭屍。如果不是凶手和死者之間有著深仇大恨的話,那就是鞭屍是一種走魂的典禮?
我也冇有多想,就開車和王可再次的來到了大廟鎮。如果說調查半個月前的話,回想起來有些困難,如果是四天前的話,應當差未幾。
小朋友想了半天說:“我健忘了,好想跟你差未幾高啊。不過阿誰叔叔很奇特,走著走著他就不見了。”
王可聳了聳肩,說:“這個高山,明天如何奇奇特怪的。”
實在答案潘鵬也是曉得的,有乾係,隻不過作為差人,他還是想謹慎些。看到我們幾個都冇有答話,潘鵬點了點頭,看著黑板上我們畫出來的各種質料圖,對王蘭蘭說:“按照現在的線索,看一下我們下一步的調查方向在那裡。”
四天前的雨下的不小,我記得當時我打傘都還淋了一身,以是有針對性的找,應當找即便下雨還出門在外,或者還在停業的店鋪來問。
我看向王可,有甚麼要彌補的麼,她冇說話。然後李亞東把話接了疇昔:“那我說幾點,第一,就是現場的杯子。凶手是喝了死者鮮血的,這點無庸置疑,隻是他這麼做是不是另有彆的意義呢?畢竟他是把統統的血液都給放乾。第二,現場發明瞭鞋印,是鄙人地下室的樓梯發明的,但是按照紋理來看,應當是一個下雨天穿的膠鞋。隻不過因為鞋印不全,冇法籌辦的推算出凶手的身高體重。”
如果是在冇有鑰匙的環境下出來,那就隻要翻牆。我疇昔看了一下牆的高度,得有兩米高,即便是我,都不敢包管一下子就能跳上去,並且還帶著個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