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罪筆記_第十五章 僵局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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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恨所寫的此次手書固然看起來與陳夫人所供應的證詞完整合適,並且邏輯上也無可抉剔,但顛末經心的研讀再加以思慮後北凜他們還是從中發掘了一個驚人的線索。

以是,北凜他們現在底子不好向曾蜜斯確認陳先生到底有冇有分開過房間。萬一被打草驚蛇的她真的破釜沉舟一次,那麼案件就完整的墮入僵局了。畢竟目前曾蜜斯是獨一的見證人,不管她說甚麼底子就冇有任何人能夠判定其真偽。

總之,蔡蜜斯案件因為少了陳先生的這個關頭點變得撲朔迷離,底子就冇有得當的切入點。而警方所提出的的兩個陣營也相互對持,不分高低。

但是,如果作案的真的是第二個陣營的話,那麼警方調查起來便會碰到一個冇法超越的瓶頸:那便是曾蜜斯的殺人伎倆。因為當時處在A房間的隻要曾蜜斯和陳哲先生兩小我,如果曾蜜斯要從A房間進入B房間的話,那麼此過程必定會被人看到,並且隻會被一小我看到,那就是陳哲先生了。也就是說,陳先生與曾蜜斯兩人是目睹相互行動的關頭性人物,他們兩人的證詞在馬槽巷一案顯得尤其首要。而現在陳先生卻不但因何啟事滅亡了,關於他的滅亡臨時非論,也就是少了一個關頭性的證人。換句話來講,曾蜜斯因為陳先生的死而成為了警方的首要提證人,也是獨一的提證人。

聞言後,曾蜜斯脫下了本身的一些衣服,她身材上的那些血印、淤青仍然觸目驚心。道:“這類事情我胡說的話冇有任何好處吧。”

可題目在於,曾蜜斯不但是獨一的提證人,也是案件的懷疑人。她曾表示過:“陳先生冇有分開A房間一步”,恰是因為她的這條證詞,警方纔遲遲無從動手。如果她略加點竄一下:“陳先生在我房間的時候彷彿去上過廁所”,那麼,案件的鋒芒就會被她的一句話而產生龐大逆轉,第一個陣營也便有力抵賴。

而按照警方現在的調查來看,蔡蜜斯被殺的本相很有能夠是吳恨、陳哲兩人同謀所為。如果說他們兩人之間任何一方被證明是明淨的話,那麼另一方也會被反證明淨。也就是說,如果事情真的如這份手書中所說的,陳哲不是殛斃蔡蜜斯的凶殺,那麼吳恨必然也不是虎倀。

將這類思惟傳輸進曾蜜斯的認識後,警方再次問曾蜜斯:“陳哲先生到底有冇有分開過你的房間?”本來警方就做好商奉迎,如果曾蜜斯此次給出的證詞與前次完整分歧適的話,那麼她很有能夠就是凶手,為了製止懷疑才用心竄改證詞的。但是,讓警方感覺不成置信的是,曾蜜斯在明著本身有懷疑的環境下仍然對峙第一次所述的證詞:“陳先生絕對冇有分開過房間半步,他一向都在我的房間。”

手書上的意義很明白,陳哲是在吳恨去過他家,無偶然間向他閒談起馬槽巷的凶殺案時,他才曉得本來蔡蜜斯已經被人殺了。遵循這類說法往前推一步,那就是說,陳哲在明天吳恨冇去過他之前,對於蔡蜜斯的死一無所知,這便委宛而又果斷的表示出陳哲先生與蔡蜜斯被殺案件毫無乾係。

對此,北凜想出一條大膽的伎倆來詐一詐懷疑人:警方用心讓曾蜜斯認識到,她與老鴇兩人是有不成抹滅的懷疑的,除非她能夠證明殛斃蔡蜜斯的是陳哲先生。

先非論陳哲的死,隻針對蔡蜜斯的案子來看,這四個當事人能夠分為兩個陣營。如果說第一個陣營便是陳哲和吳恨,那麼第二個陣營便是曾蜜斯和老鴇了。本來大部分跡象都表白第一個陣營作案的能夠性要遠弘遠於後者,因為目前為止還冇有找到任何得當來由來左證曾蜜斯和老鴇兩人同謀殛斃蔡蜜斯的殺人動機。而現在,卻因為陳哲先生的不測和方纔吳恨所寫的手書,將鋒芒直指第二個陣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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